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4)
时间:2020-06-04 15:5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1.抓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和市场化收购工作。研究制定全区2020年稻谷补贴与储备粮订单收购挂钩实施方案,计划储备粮订单收购粮食总量80万吨,其中普通早籼稻30万吨,优质稻50万吨。结合国家提高2020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和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今年我区的补贴标准也相应提高。会同中储粮广西分公司制定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达到条件及时按程序启动预案,满足农民售粮需要。主动协调农发行和辖区内其他金融机构,有效落实政策性粮食收储和轮换资金,2020年计划协调金融机构安排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贷款19.2亿元,并为各类主体开展市场化收购创造条件,多措并举坚决守住“种粮卖得出”底线。组织调动好多元主体开展市场化收购,引导加工企业积极入市、就地转化,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增收。鼓励各类粮食企业主动适应粮食生产组织方式变化,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牵头,自治区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区分行配合;2020 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开展粮食产销合作。按照“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走出去、引进来产销衔接,积极组织全区各地优质粮油企业参加区内外组织的各类粮油产销会,带领企业寻找市场,推介我区绿色优质粮油产品;支持与粮食主产区战略协作,鼓励区内外龙头企业跨区域建立商品粮生产和收储基地、加工园区、销售网络等。加强农企对接,探索发展“互联网+粮食交易”等新型购销模式,拓宽粮食购销渠道。巩固粮食运输工作沟通机制,确保我区外采粮食运力满足需要。(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牵头,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3.推进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推进我区粮食仓储企业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绿色科学储粮技术。根据《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修订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备案办法》,确实加强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继续抓好广西(中国-东盟)粮食物流产业园区建设,年底前累成投资在8000万元以上。积极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和粮食信息化互联互通,逐步提升粮食仓储信息化管理水平。着力谋划“十四五”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形成粮食信息化专项规划基本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建设,努力完成“一中心四基地”工程项目和省级军粮综合信息化平台建设年度任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牵头,自治区财政厅配合;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4.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按照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厅《关于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粮食工程”三年实施方案的报告》(桂粮报〔2019〕65号)文件要求,继续在全区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年底前累计完成投资4600万元以上(不含资产折算投入)。持续推进广西“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内容和进度安排,加强组织实施和运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项目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做好验收工作。持续推进广西粮油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推动粮油企业使用、更换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工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广西香米”对外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信息平台,大力宣传“广西香米”品牌,提升“广西香米”知名度、美誉度。组织广西香米产业联盟企业参加各种展销活动,适时选取全国重要省会城市举办“广西香米”推介会,塑造“广西香米”品牌形象,推动粮食产业经济提质增效、加快发展。继续提升粮食检验监测能力,开展检验仪器设备操作使用培训,帮助各地检验机构尽快熟悉设备操作,避免设备闲置浪费。5月31日前,结合库存粮食检验分两批安排设区市质检机构人员和自治区直属粮食储备库公司质检人员到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参加库存粮食质量会检;8月1日至12月31日,结合收获环节粮食质量检验,分三批组织63个县级机构检验人员参加早、晚籼稻和玉米质量会检,帮助各级质检人员提高检验水平。12月31日前,组织县级机构开展机构资质认定培训,帮助县级粮食检验机构开展资质认定工作,逐步提升我区各级粮食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按照“农头工尾、粮头食尾”的要求,充分发挥“五优联动”,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依托粮食加工企业,积极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加大粮食精深加工转化力度,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牵头,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