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8)
时间:2020-02-05 18:3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五)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食用农产品质量状况预警分析等工作。
(六)牵头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七)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问题。
(一)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政府领导负责组织、督促和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强食品制造行业管理,制定实施全省食品工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食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诚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实施良好生产经营规范,推动食品制造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建设。
(二)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政府领导负责组织、督促和指导卫生健康部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机制;依法制定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城市自来水、学校饮用水、农村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在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治。
(三)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政府领导负责组织、督促和指导生态环境部门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周边污染源的监管,负责协调解决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影响食品安全的重大环境问题,参与涉及环境污染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处理。
(四)分管粮食工作的政府领导负责组织、督促和指导粮食相关部门加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储备粮的质量安全管理。
(五)分管林业工作的政府领导负责组织、督促和指导林业部门加强食用林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含产地环境)的安全管理。
(六)分管住建和城市管理的政府领导负责组织、督促和指导住建和城市管理部门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工地食堂管理。
(七)分管教育、民政、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工作的政府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的要求,负责组织、督促和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养老机构、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和民航铁路等分管行业或者领域的食品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分管行业或者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八)分管公安、司法工作的政府领导负责组织、督促和指导公安、司法部门落实行刑衔接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措施。
(九)联系海关工作的政府领导负责协调和指导海关加强进出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对我省境内造成影响的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
(十)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商贸流通、科技创新、法规标准、经费保障、信用追溯等方面加强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形成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