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6)
时间:2020-02-05 18:3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52.建立健全与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将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53.激励干部担当尽责、忠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符合容错条件的干部要主动容错,充分调动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考察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拟任人选时,要听取上级监管部门意见。
(三十)加强督导考核
54.建立健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和评议考核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海南省市县发展综合考核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会商,研究解决本意见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要严格督查督办,将实施情况纳入省重点工作大督查重要内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跟踪督办、评议考核结果要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
附件:海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清单
附 件
海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和
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清单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含协管、联系,下同)行业或者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
二、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上级党委的工作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全面加强党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向党委全会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清单,督促党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履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四)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或者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五)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配强领导,建强班子,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六)协调各方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支持政府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党委工作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在食品安全战略和政策研究、宣传舆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查督办、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共治等方面,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一)领导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的工作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重点,并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
(三)建立健全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本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和政府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指导督促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
(四)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或者专题会议,听取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执法能力建设,整合监管力量,优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