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食品生产检查员管理办法》的(4)
时间:2020-01-16 16:16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办法》共包括总则、工作职责、选拔聘用、选派使用、考评管理、奖惩纪律、附则共七章三十一条。通过严格的培训考核,符合条件的综合素质过硬的组长、组员,组成全省食品生产检查专家库,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负责专家的选派、日常管理、考核、培训、监督。
六、《办法》对检查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如何要求的?
从事食品生产检查员工作应当同时具备四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一是要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廉洁勤政,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从事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3年以上,熟悉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工艺、管理体系、检验检测,具备检查任务所需的执法监管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是具备大专(含)以上食品或食品相关专业学历或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四是具有较好的文字组织、语言表达、协调沟通、信息系统操作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七、《办法》对检查员的选拔聘用采取什么样的程序手段?
《办法》要求,全省食品生产检查员选拔聘用主要程序:一是个人报名。要由本人自愿报名,填写《陕西省食品生产检查员申报表》;二是市县推荐。经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荐,上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是省局审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四是培训考核。经审核后组织开展检查员培训考核工作。申请人完成培训,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包括笔试、答辩和现场模拟考核;五是发放聘书。对考核成绩合格人员省局发文公告全省食品生产检查员名单,颁发《陕西省食品生产检查员聘书》,聘期3年。市、县级日常监督检查员由本级培训考核确定入库人员,可不参加省级培训考核。
八、检查员的选派使用如何确定?
检查员选派根据食品生产企业许可类别、规模、风险等级和检查类型确定。
检查员的使用由各级监管部门根据检查工作任务和职责权,由系统随机抽取,并书面通知所在单位,明确检查人员、任务、时间和相关保障要求。对因故不能参加的检查员,由系统重新抽取生成。
九、《办法》中省、市、县级监管部门对各级检查员的使用、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省、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级食品生产检查员的推荐、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食品生产检查员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生产处。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食品生产检查员培训、考试、聘用、发证、换证、选派、考核、使用和管理工作,加强检查员队伍管理使用信息化建设,负责全省食品生产检查员库的建立、管理和考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省、市、县级别权限、检查类型、企业数量、业务需要由省局统一建立检查员库。包括3个层级,县(区)级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员库,设区市级食品生产飞行检查、许可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员库。省级食品生产体系检查、飞行检查、许可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员库。省局择优选取省级食品生产体系检查、飞行检查、许可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员及检查组长。
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级别权限,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统一在全省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中按照检查类型、许可品种等条件要求随机抽取使用。
十、《办法》中涉及关键词释义有哪些?
食品生产检查员,是指具备一定资历,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陕西省食品生产检查员聘书,从事食品生产体系检查、飞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和食品生产许可检查等检查工作的人员。
日常检查,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或 者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要求对食品生产 经营者开展的监督检查。 一般没有明确的针对性,但根据风险等级有年度频次的要求。按照国家要求,要全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由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组织实施,重点检查食品生产 经营者的合规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