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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之争,一次次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偏颇

最近,关于红牛的文章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作为业内媒体,笔者也一直在关心红牛事件。对于热点事件,媒体追踪报道并力求还原事实本该是分内之事,但看到一些报道突破这个行业职业操守,利用读者和消费者信息空白区大做文章,实在让人有点看不下眼。

这篇报道中列举的事实能否立得住脚暂且按下不表,单看标题和整篇行文倾向就足够让人生疑:这到底是重赏之下出现的公关稿,还是原文作者是严彬先生的忠实铁粉?笔者一直在跟进红牛一案,但这篇文章所举出的事实与天眼查、工商资料、权威媒体和泰国天丝声明等公开资料中展示的情况有极大出入。笔者相信,红牛一案法律自会给出公平公正的结果,所以从不妄图以己之力给出一个所谓的真相,只想把根据公开资料了解到的信息分享给读者和消费者,希望能够呈现一个更加全面的事件轮廓,也希望能为某些同行给大众心中造成媒体“听风就是雨”的形象正正名。

红牛之争,一次次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偏颇

笔者在公开资料了解到,泰国华彬集团成立于泰国,是百分之百的外资企业,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99%的股权也都是由外资公司控制。而从当年改革开放到今天的“一带一路”,中国的大门越敞越开,政府正以最开放的姿态欢迎外商投资,但原文作者却用“国外资本力量”、“贪婪”这样危言耸听的字眼,不仅与国家发展大方向背道而驰,更以一种狭隘、不自信的态度煽动民族情绪,实在令人遗憾。

红牛之争,一次次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偏颇

笔者认为,法律是评判一切的基本准绳,守法经营也是企业的最根本责任,在此之上再谈利益,才是现代企业该有的态度与责任。

点评:短短数行,已经勾勒出这篇文章的整体基调,一个完全一边倒的报道已然成型。这不仅犯了媒体行业的大忌,更是在玩弄大众的认识水平。尊重读者,应该是我们这行最基本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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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分文章从官司为切入,却在其中偷换概念。“中国红牛”、“两个红牛”并不存在,可以说是伪概念。根据所有公开资料显示,红牛品牌只有一个,而其创始者和拥有者都是泰国天丝。在红牛维他命在中国经营期间,始终是以合资公司身份进行生产和销售,根据天眼查显示,其95%的资本均由泰国天丝控制。

笔者相信,在商业合作中,任何情况都不会是猝然发生,凡事必有因果,大众不知情,并不代表就一定事发突然,原文作者又一次愚弄读者。在泰国天丝公开声明中可以看到,天丝一直尝试与严彬先生“达成公平友好的解决方案”,但后者“一直未予理会。”

根据笔者在天眼查上得到的信息,除了上述几家公司,包括云南、新疆、成都、南京、深圳、上海和甘肃的红牛饮料公司,全部都是华彬100%控股。笔者又在《中国经济网》2018年12月5日的报道上看到,根据许氏家族向媒体披露的信息,合资公司也就是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是中国内地唯一一家获得许氏家族许可生产红牛饮料的企业,严彬在此之外擅自设立的隶属于华彬集团的3家红牛工厂和数家销售公司,自始至终都没有获得过许氏家族的授权,其生产和经营红牛产品也没有法律依据。”这和天眼查上显示的信息一致。

看到这里,笔者不禁要问,华彬通过私自设立的体外公司获取了巨大利益后,是否有给各股东分红?还是在通过产量转移和销售转移长年侵犯合资公司和股东利益?而这是否也是天丝要与其对簿公堂最根本原因?另外,在工商资料中可以清楚看到,怀柔乡企占有合资公司红牛维他命1%的股份。华彬的这种行为,是否也侵害了国有资产?怀柔乡企对华彬侵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又是否进行过追讨?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经营期限自1998年9月30日起至2018年9月29日止,现已处于经营期限到期状态。但笔者看到现在市面上仍能看到其生产的红牛饮料在售,不管用了什么样的法律策略,华彬都为红牛维他命取得了产品在市时间。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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