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5)
时间:2019-06-11 09:2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28.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制定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推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园区等按标生产。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家庭农场认定和示范创建,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推广面向小农户的多种托管模式。到2020年,重点培育600家以上规范的农民合作社、1000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00家万亩以上托管服务示范组织。
29.加快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培育扶持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提升我省品牌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到2020年,重点打造粮油、乳制品、饮料和酒、方便休闲食品、功能保健食品等制造基地园区,培育7个以上超百亿元产业集群。调整优化农产品产业布局。加大冷链物流项目支持力度,推进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发展,推广专业化、轻量化冷藏运输车辆。加强对生鲜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鼓励生鲜食品经营者实施存储、批发、加工、运送一体化冷链物流模式。
30.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将食品安全纳入重点研发计划,依托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属高校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围绕技术创新、设备研发,组织开展联合攻关。以省食品检验研究院为龙头,以推进国家一流实验室建设为抓手,加快人才队伍引进培养,打造高水平创新团队。积极与国家级专业技术机构广泛开展交流合作,深化基础科学和前沿科学研究,提高食品安全风险发现和防范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九、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31.密切部门间协调配合。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卫生健康、海关等部门间沟通协作,共享资源、互通信息,防范监管失责缺位。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跨地区协作配合,发现问题迅速处置,及时通报上游查明原因、下游控制危害。
32.完善风险分析研判机制。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联席会议机制,对各环节发现的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针对不同程度风险,采取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监督抽检、开展专项整治、发布预警信息等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处置措施和整改时限。构建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由被动处理向主动防控转变。
33.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跟踪评价和能力验证。加强省市县三级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普遍具备与当地食品产业发展、监管需要相适应的检测能力;引导社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做大做强;加强企业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风险监测覆盖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各级医疗机构。强化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加强证后监管,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大检测技术培训,提升基层检测技术人员水平。
34.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强化信息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研究,重点突破大数据及可视化展示等关键技术。加强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着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推动监管创新,依托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建设,打造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推进线上线下监管全覆盖,实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网上排查汇聚和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提升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完善药安食美App,推进移动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建设。
35.强化抽检监测问题导向。统筹国家和省市县四级抽检事权,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力争抽检样品覆盖所有农产品和食品企业、品种、项目。提高对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加大对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力度。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有序推进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分离,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靶向性。依法定期公开抽检信息,强化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检经确证不合格的,做到100%溯源查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