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8家食品生产企业检查情(4)
时间:2019-05-21 14:48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产品无留样;未能提供生产日期为2019年3月2日、4月18日的桄榔粉出厂检验报告;企业出厂检验采取委托检验形式,所提供的检验报告无产品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检验依据标准、标准值、检验人员等信息。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龙州县绿珠食品厂和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龙州县绿珠食品厂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6
对广西运德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鸿运食品分公司飞行检查的情况
2019年4月29日至30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桂食药监法〔2015〕1号)和《食品生产飞行检查实施工作方案》(桂食药办食生〔2016〕13号)等相关规定,针对广西运德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鸿运食品分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445010200818,生产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友爱南路10号)2018年10月25日生产的“鸿运面包(规格:50g/个)”抽检出现菌落总数不合格的情况,组织检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告如下:
一、未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场所、过程控制、设备设施等的管理
企业使用鸡蛋作为原料,未对鸡蛋进行消毒;内包间的更衣室内无手部烘干设备,紫外线消毒灯无法正常使用,且有虫害痕迹;冷却间水冷空调未及时清洁;《食品添加剂每日使用量表》未记录“蜜汁包”、“菠萝包”、“豆沙包”的食品添加剂及使用量。
(二)采购进货查验的管理
未能提供进购的豌豆肉粉松(生产日期:2019/01/05)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3)产品标签标示的管理
“四方蛋糕”实际使用有塔塔粉、双效泡打粉,未在产品标签标示。
4、未能严格落实产品检验检测制度
产品未按每6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2018年9月5日的委托检验,未按标准全项目进行,缺少水分、微生物指标等;企业2019年4月27日和4月28日留样的产品(四方蛋糕)包装上未标示生产日期。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广西运德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鸿运食品分公司和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广西运德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鸿运食品分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7
对南宁南铁食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的情况
2019年4月29日至30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桂食药监法〔2015〕1号)和《食品生产飞行检查实施工作方案》(桂食药办食生〔2016〕13号)等相关规定,针对南宁南铁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445014101394,生产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槎路262号)2018年3月26日生产的“绿豆芝麻糕(规格:280克/袋)”抽检出现菌落总数不合格的情况,组织检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告如下:
一、未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场所、过程控制、设备设施等的管理
更衣室鞋靴消毒设施无消毒液,内包装间员工穿着个人鞋靴,未换工作鞋或穿戴鞋套;加工间搅拌机残留有上次生产剩余的原料未清理,用于搅拌原料的木棍表面有污垢不清洁;烘烤间、冷却间用于产品冷却的风扇外壳及扇叶有大量粉尘,未保持清洁;油炸产品未监控油炸过程中油的品质状况;经询问现场员工,蛋液的制作在原辅料仓库进行,未启用洗蛋间;原辅料间和加工间已开启的碳酸氢铵、脱氢乙酸钠、小麦粉等原料未标注原始包装开封时间;内包间待包装的糕点旁堆放有机油、设备零配件,维修工器具等不清洁杂物,存在污染产品风险;操作员工通过物流口从烘烤间进出冷却间和内包间,未使用二次更衣室,存在交叉污染风险;《食品使用记录表》部分批次的老婆饼未记录丙酸钙的使用量; 2019年3月19日有老婆饼投料记录,《产品进出库台账》无该批次产品信息,无法追溯。
(二)采购进货查验的管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