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8家食品生产企业检查情(3)
时间:2019-05-21 14:48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广西钦州福禾园食品有限公司和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广西钦州福禾园食品有限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调查和处理工作。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4
对广西龙州丽香食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的情况
2019年4月24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桂食药监法〔2015〕1号)和《食品生产飞行检查实施工作方案》(桂食药办食生〔2016〕13号)等相关规定,针对广西龙州丽香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245142300027,生产地址:龙州县龙北综合加工区)2018年7月17日生产的“米花糖(规格:200g)”抽检出现水分不合格的情况,组织检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告如下:
一、未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场所、过程控制、设备设施等的管理
原料暂存间无挡鼠板;原料暂存间、膨化车间、内包装间、外包材料间发现虫鼠害痕迹;制糖间与原料暂存间的物流门已拆除,可从原料暂存间不经过更衣室直接进入制糖间;制糖间的煮糖锅内的剩余糖浆未及时清理;更衣室未按需设置换鞋(穿戴鞋套)设施或满足消毒需要的工作鞋靴消毒设施;成型间内各项设备设施未保持清洁;在产品易吸潮的内包装车间未设置除湿机、空调等湿度控制设施;无生产环节关键控制点记录;现场检查未能提供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生产加工人员的健康证已过有效期。
(二)采购进货查验的管理
现场检查时企业未能提供大米、玉米、麦芽糖、果葡糖浆原料供应商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未能提供大米的进货查验记录;《进货查验记录》未记录原料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二、未能严格落实产品检验检测制度
未能提供生产日期为2019年4月10日、4月13日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未能提供2018年至今的产品出厂检验原始记录;检验员不具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的检验能力;检验员梁某某、梁某某的检验员证已过有效期;产品无留样;高压灭菌锅的压力表、电子天平已过校准或检定有效期。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广西龙州丽香食品有限公司和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广西龙州丽香食品有限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5
对龙州县绿珠食品厂飞行检查的情况
2019年4月25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桂食药监法〔2015〕1号)和《食品生产飞行检查实施工作方案》(桂食药办食生〔2016〕13号)等相关规定,针对龙州县绿珠食品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745142300284,生产地址:龙州县龙州镇新民村新民完小(新民小区001号)〕2018年7月20日生产的“桄榔粉〔规格:250克(25克ⅹ10小包)/袋〕”抽检出现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合格的情况,组织检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告如下:
一、未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场所、过程控制、设备设施等的管理
手部消毒剂已过有效期未清理;二次更衣室无手部消毒设施;分离间的分离机、不锈钢托盘、烘烤间的烤箱、包装间的数控全自动包装机残留有上次生产剩余的原料,未及时清理;内包装材料间内包材已脱去外包装,地面有虫鼠害痕迹;包装间墙壁约有1平方米涂层脱落;烘烤间、包装间、内包装材料间的紫外灯表面附着大量粉尘影响杀菌效果,未及时清洁紫外灯表面;现场检查未能提供生产加工人员的健康证;无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龙州县绿珠食品厂商品销售表》未记录销售产品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无法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进行有效追溯。
(二)采购进货查验的管理
企业采购的桄榔粉原料无任何标签标识;未能提供白砂糖供应商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二、未能严格落实产品检验检测制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