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8家食品生产企业检查情(2)
时间:2019-05-21 14:48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香芋老婆饼”添加丙三醇、山梨糖醇、麦芽糖未在产品标签配料表中标示,配料表中标示的香芋、葡萄糖浆、香粉、小苏打实际未添加;“奶香面包”添加风味专用油脂(人造奶油)未在产品标签配料表中标示,配料表中标示的脱氢乙酸钠实际未添加;“毛毛虫肉片面包”添加培根未在产品标签配料中标示,配料表中标示的维生素C实际未添加;“肉松面包”添加烘焙专用原料粉未在产品标签配料表中标示,配料表中标示的奶粉、维生素C实际未添加;企业三款产品(配料不一致)共用一种包装和标签,且标签标示产品名称均为“福佳乐食品”,未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企业生产的“3+2红豆面包”标签上标示烘烤类调理型面包(冷加工),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品种明细表载明类别仅有其他罐头和热加工糕点。
2、未能严格落实产品检验检测制度
未提供检验原始记录;2019年4月10日至今的检验报告未有检验人员签名;产品未留样;月桂基硫酸盐胰蛋白胨肉汤已过有效期;无菌室地板积灰严重,有虫害痕迹,不具备微生物出厂检验能力;2019年4月24日检查时发现,企业已出具当日生产的面包出厂检验合格的报告;产品未按每6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3、其他问题
未提供曾某某的健康证明。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钦州福佳乐食品有限公司和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钦州福佳乐食品有限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调查和处理工作。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3
对广西钦州福禾园食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的情况
2019年4月25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桂食药监法〔2015〕1号)和《食品生产飞行检查实施工作方案》(桂食药办食生〔2016〕13号)等相关规定,针对广西钦州福禾园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445070200697,生产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高沙村委会东二队15号)2018年8月29日生产的“老北京蛋皮肉松卷(规格:85克/只)”抽检出现菌落总数、霉菌不合格的情况,组织检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告如下:
一、未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场所、过程控制、设备设施等的管理
企业使用鸡蛋作为原料,未设洗蛋间;配料间使用过的原辅料敞口放置未密封;生产车间地面发现多处虫害痕迹;清洁作业区入口未设置手部消毒设施;未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确定清洁作业区空气中的菌落总数监控指标限值;成型间、冷却间、包装间墙面及天花板长霉;成型间2台搅拌设备生锈且有较多污垢。
(二)采购进货查验的管理
未能提供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
(三)产品标签标示的管理
企业生产负责人声称受某公司生产“美之味”面包,该产品标签上标示的生产商非本企业;“老北京皮蛋肉松卷”、“老北京鸡蛋卷”、“黑米汉堡”、“比格汉堡”产品添加丙酸钙、脱氢乙酸钠,未在产品标签配料表中标示。
二、未能严格落实产品检验检测制度
产品未按每6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仅有一名检验人员;电子天平、电热恒温培养箱、电热干燥箱、灭菌锅压力表已过检定或校准有效期。
三、其他问题
生产人员邱某某等6人的健康证明已过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