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法院通报十大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5)
时间:2020-08-19 16:4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扣押于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织纹螺,予以没收。
典型意义:
织纹螺本身无毒,但因生长海域污染发生赤潮,织纹螺摄食赤潮中大量繁殖的有毒藻类,积累了神经麻醉毒素。织纹螺体内的毒素,煮沸、盐腌、日晒均不能破坏,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浙江等地已有多人因食用织纹螺引起食物中毒事故而死亡。卫生部2012年发布公告,禁止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织纹螺。销售织纹螺达一定数量,构成刑事犯罪。法官提醒消费者,为了您的生命健康,慎食织纹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