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省十大消费纠纷调解典型案例(4)
时间:2020-03-12 12:0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利州区消委会接诉后高度重视,立即会同辖区雪峰市场监督管理所、消委分会就投诉事实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俱乐部于2018年5月14日登记注册,负责人尚某。2019年6月24日关门停业,欠房租27万元、水电费6.6万元以及员工工资,并于2019年6月11日注销了营业执照。6月28日,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委会以俱乐部(尚某)涉嫌消费诈骗将案件线索移交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处理。7月1日,利州区公安分局出具了补充证据通知书“经过审查,无证据证明该俱乐部负责人尚某存在主观骗取消费者财物的故意,且尚某已主动联系并表示处理后续事宜,请及时补充相关证据材料移送我局”。经多次与尚某联系,其答应于7月3日回广元配合处理。鉴于事件的复杂性,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委会将情况向区政法委书记作了专题汇报。区政法委立即组织公安、群工、商务、市场、消委会等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由消委会牵头,其他部门全力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7月3日,召开了“俱乐部消费投诉现场协调会”,会议推荐了8名会员代表配合消委会全权处理消费纠纷事宜,并明确了退款时间、地点、方式和对象。7月10日,由利州区消委会牵头对俱乐部设施进行了现场处理。7月12日,将设施处理后的40余万元按比例退还消费者。由于尚某已无力再退还剩余金额,消委会建议消费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评析】四川宏联威律师事务所 张锃康律师
在预付式消费购买健身服务案例中,消费者与俱乐部之间建立的是预付式消费合同法律关系,消费者是预先支付一定对价的先履行义务,消费者在支付对价后,即有权享受俱乐部提供的服务内容和相应折扣。当俱乐部出现关门歇业的情形时,消费者的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消费者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合同,要求俱乐部返还其已支付的但未消费的款项。如俱乐部拖延或拒绝返还该等款项,消费者可以采取投诉、举报或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俱乐部关门歇业甚至于“跑路”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当视具体情形而定,不能一概而论。公安机关在办理诈骗案件时,需要从行为人是否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是否采取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判断。如本案中,尚某未转移俱乐部的现场设施,并主动与公安机关、消委会联系处理消费者退款事宜,表明了其积极履行合同解除后返还财产义务的意图,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因此不构成诈骗。但在有的案例中,经营者成立不久且收取大量预付款后即发生停业、主要负责人失联、经营场所一夜之间人去楼空、停业前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情形,则可能被认定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从而构成诈骗。
本案例中,因为消费者的及时举报与政府相关部门和消委会的高度重视,才能迅速为消费者追回大部分的损失。
案例六:我想早点住新房
【案情简介】
消费者周女士、丈夫杨先生于2018年12月31日以全款方式与泸州某房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签署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并于当日缴纳首付款308392元,2019年1月19日补齐剩余房款共计719580元(其中包括按该公司规定15日内交齐的剩余房款719220元及逾期4天缴纳的违约金360元),该房源为抵押房源,开发商已告知消费者,并在协议中约定3个月后解除抵押,于2019年4月1日签定正式合同并完备网签手续。4月1日周女士一人到该楼盘售房部办理相关手续时,该公司销售人员由于已知房屋抵押状态尚未解除,采取了“拖”字决,对周女士所提签定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并限制周女士人身自由长达12小时。2019年4月2日,消费者周女士赴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泸州市消委会)投诉,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调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泸州市消委会多次组织调解,由于开发商负责处理投诉的人员更换,以及双方对责任划分、退款方式存在较大分歧,调解进度缓慢。泸州市消委会多次约谈对方处理投诉负责人,明晰其责任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并于4月19日,针对泸州市购房纠纷投诉较多的现状,泸州市消委会联合泸州市中院、市市场监管局、市房协联合举行全市涉房地产纠纷治理化解约谈指导会,对泸州市主要的房地产经营企业进行约谈。4月28日,经泸州市消委会调解,消费争议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了调解协议书:1.双方解除合同,经营者全额退还消费者购房款1027972元,时间期限为三个月(2019年4月28日-7月27日),若三个月到期后未能退清房款,余款按月息2分计算;2.经营者违约责任:按年利率6%计算,从2019年4月1至4月26日止,金额为4393元;3.经营者实物补偿消费者,实物价值金额15000元,消费者自己选定;4.经营者退还消费者所交违约金360元及维修基金7252元,维修基金由房产公司负责协调退还;5.退还方式按三个月分三次定期按三分之一退还。
【案例评析】北京市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 陈小虎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