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
时间:2019-04-07 03:4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实施方案(2019—2020年)》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实施方案(2019—2020年)
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关系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关系农村能源革命,关系能不能不断改善土壤地力、治理好农业面源污染,是一件利国利民利长远的大好事。为全面落实省政府与农业农村部签订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合作协议》要求,确保提前1年完成国家“十三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目标,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要求,以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消除面源污染、提高土地肥力为目标,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统筹推进74个畜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促进生态农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进度安排和主要目标
在2018年已组织实施17个畜牧重点县(3个国家重点县、14个省级重点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的基础上,2019年、2020年各组织实施13个畜牧重点县和一批非重点县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74个畜牧县整县推进项目建设。
2019年,组织实施2个国家畜牧重点县、11个省级畜牧重点县和31个非畜牧重点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形成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提前1年完成国家“十三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目标。
2020年,组织实施3个国家畜牧重点县和10个省级畜牧重点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全面完成74个畜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和种养循环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
(三)推行清洁养殖,促进畜禽粪污源头减量
支持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大力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积极引导发展高水平高质量的养殖企业,每年全省建设优质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100家以上。全面推行畜禽养殖按标生产,2019年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按标生产比例达到80%以上,2020年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基本实现按标生产。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产业化经营,鼓励和支持大型养殖企业布局全产业链,构建育、繁、养、宰、销一体化融合发展新格局。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农业农村厅
实施畜禽粪污源头减量工程。全面推行“一禁、二表、三分离”,“一禁”即严禁水冲清粪,推行干清粪;“二表”即安装畜禽饮水水表和清洗栏舍水表;“三分离”即实行生活用水与生产用水分离、雨水与污水分离、饮水与污水分离,从源头上减少畜禽养殖污水产生量。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要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水表安装,建立养殖用水台账,严控养殖用水总量,生猪规模养殖场每头每日粪污产生量不超过10公斤。鼓励畜禽规模养殖场安装减臭设施设备,推广应用臭气控制技术,减少臭气排放,消减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