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生猪生产恢复促进行动方案》等(2)
时间:2020-03-05 18:44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1.落实生猪引种补贴政策。加大对种猪场的扶持力度,对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从国外或省外引进的原种猪的种猪场给予补贴,从国外引种的,补贴额度为引进种源资金的50%,单笔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从省外引进的补贴额度为每头500元。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核查,确保3月20日前完成2019年种猪场引种补贴的发放,2021年3月20日完成2020年种猪场引种补贴的发放。
2.落实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对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年出栏1000头至5万头之间的规模养殖场,分档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各地要推动项目执行进度,尽快形成实际产能。
3.落实国家贷款贴息政策。延长贷款贴息期限,扩大政策范围,对2019年8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实施贷款贴息。并将符合规定的种猪场、规模猪场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纳入支持范围。各地要认真组织,采取企业申报、核查公示、及时兑付的方式,力争12月31日前将资金发放到位,确保不落一场,缓解养猪场流动和建设资金压力,稳定生猪生产。
4.落实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全省12个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和3个省级生猪生产奖励县要利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发展生猪生产等方面的支出,具体支持范围包括: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防疫、保险及流通、仓储、加工环节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5.落实一季度“开门红”奖励政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相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两会精神,认真履行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积极保障饲料等生产投入品和畜禽等“菜篮子”产品有序流通的紧急通知》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强化稳增长措施确保一季度实现开门红的通知》切实稳定生猪生产,对一季度出栏能力强的养殖企业给予一次性适当奖励。各地要认真统计核查,确保4月15日前将奖励资金发放到位。
(二)积极推动生猪生产转型升级
1.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养殖。一是支持养殖场改造升级。各地要多渠道支持生猪养殖场(户)改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建设出猪台、洗消间、生物隔离带、高温加压消毒设备等,提升养殖场(户)生物安全水平。二是创新融资机制。扩大“吉农牧贷”业务范围,政策向生猪产业倾斜,生猪贷款余额稳定在3600万元左右,帮助养殖场解决改造资金不足的问题。加大对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购置的补贴力度,支持规模猪场建设完善环保设施装备。三是深入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高标准创建一批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防疫规范的生猪标准化示范场。合理规划、切实保障规模猪场发展的土地供应。鼓励和支持生猪龙头企业自建联建优质安全养殖基地,推动散养向规模、规模向标准、标准向示范转变。到今年年底,国家级生猪新型标准化示范场超过5个,高于国家下达指标的10%。
2.鼓励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发展。利用现有扶持政策,鼓励扶持中小养殖场(户)稳步扩大养殖规模,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大力推广公司+农户、公司+现代家庭牧场、公司+养殖合作社发展模式,采取多种方式服务中小养殖场(户)发展。到今年年底,力争全省云平台备案养猪场超过3000个,存栏生猪达到600万头。
3.积极发展差异化生产。一是支持特色品种培育和选育。支持松辽黑猪、吉神黑猪、东辽黑猪、集鲜黑猪等地方特色品种培育和选育提高,提升自主供种能力,满足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到2021年特色黑猪核心群达超过3万头。二是加快特色品牌建设。加大特色产品开发力度,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生猪产品为重点,加快培育“名优特”产品品牌。积极组织特色养殖企业,通过加入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以及采取建设加盟店、连锁店等现代营销方式和手段,提升品牌知名度,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三是抓好无抗养殖。进一步扩大无抗肉试点范围,将试点范围由目前的长春市向其他地区延伸,增加无抗生猪养殖量,增加无抗生猪产品供应,到2021年,力争生猪无抗养殖基地达到20个,无抗猪肉产品达到2万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