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康震副部长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现场会上的讲话(5)
时间:2019-11-05 13:2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四)转变发展方式,提高产业质量效益。一要大力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要加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健康养殖示范县建设,将粗放发展转变到绿色高质量发展上来。二要转变生产方式。调减结构性过剩的大路货,按照市场需求适度发展优质特色品种。调整养殖结构,在内陆推广池塘和工厂化循环水、池塘底排污、渔菜共生、大水面生态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在近海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贝藻间养、立体生态养殖,在深远海推广深水网箱、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引导养殖生产者减少养殖密度、减少养殖用药、减少冰鲜杂鱼直接投喂、减排养殖尾水,把水产养殖场建设成为美丽渔场。三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养殖水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建设现代化水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发展一批以水产养殖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园,注重品牌培育,增加产业附加值。四要转变经营方式。大力培育新型水产养殖业经营主体,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密切产销对接,促进养殖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五)改善养殖环境,实现生产生态双赢。一要科学布局网箱网围养殖。严格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管控措施,按照“三区”划定方案调整优化养殖布局。这里我要强调下,在各地清理整治网箱养殖过程中,该减的坚决不留,该留的也绝不能减,不能搞一刀切。要吸取畜禽养殖环境治理教训,规范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划定依据,不得非法扩大禁养区范围。对违反法律法规限制水产养殖业发展和压减水产养殖产能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整改。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清理代替治理。影响到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的,要合理补偿、妥善解决。二要推进养殖尾水和废弃物治理。引导养殖生产者通过改造进排水、循环利用、生物净化等方式治理养殖尾水,推动尾水达标排放。加强贝壳、网衣、泡沫浮球等养殖废弃物综合整治,提高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另外,还要积极推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科学出台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强制性排放标准。三要养护水域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水产养殖的生态属性,鼓励发展不投饵滤食性鱼类和滩涂浅海贝藻类增养殖,开展以渔净水、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六)严格生产监管,促进规范有序发展。一要规范种业发展。推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场、库)建设,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严格新品种审定,开展新品种生产性能测定,提高良种化水平。完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管理,严肃查处无证生产,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二要严格投入品管理。加强水产养殖用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依法将水质改良剂等渔用非规范药品纳入管理范畴。加强用药指导,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投入品、非法使用水产养殖投入品等行为。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下,目前市场上一些企业打着所谓“非药品”的旗号大量生产和销售水质改良剂等投入品,规避法律监管,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关于兽药的界定,这些都属于兽药的范畴,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采取措施依法将其纳入兽药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行为。三要加强疫病防控和养殖用药监管。强化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渔用疫苗研发推广,对水生动物疫病实施监测预警;完善渔业官方兽医队伍,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从源头控制疫源疫病传播。推动建设养殖水产品追溯体系和行业诚信体系,加强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及监督执法,严格落实今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等4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要求,解决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重点做好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制饼干不强制使用膨松剂
- 下一篇:500位饮品大咖将前往河南济源开会,研讨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