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
时间:2019-10-13 16:1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日期:2019-10-13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251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有关处室: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已通过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和广东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8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指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内从事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用农产品和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下同)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按法律法规要求所配备的,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
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关键岗位人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任、食品安全经理、食品安全总监等纳入本办法管理。
第四条 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以下称食品生产经营者)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
第五条 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称《证明》)。
《证明》分电子版和实体(纸质)版,电子版和实体版具有同等效力,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鼓励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使用电子版《证明》,如需实体版《证明》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免费发放。
第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加强对所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和考核工作机制,确保其依照法律、法规履行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七条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全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监督抽查考核和每年度继续教育具体实施意见,组织编写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前培训大纲和全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题库,组织制订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建立“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网”“全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全省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档案数据库,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现信息化管理。
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协助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投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第八条 大力发挥食品行业组织作用,鼓励和支持食品行业组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日常管理和师资培训等方面的工作规程和工作机制,发挥行业组织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等服务中作用。
第九条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前培训实行社会化培训,各级政府机关(含党群)及其下属机构及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开展培训业务,且不得为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场地、设施等支持,不得为培训机构指定、划定培训业务范围。
第二章 设置要求
第十条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食品安全专业知识,能正确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并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正式员工,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第十一条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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