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国家食品安全战略若干思考(6)
时间:2019-08-22 19:57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第二,优化协同高效的政府监管体系。监管体系是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财政投入和权责关系等组织制度的总称,本质上是行政资源配置方式。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三个重点:一是简政放权,释放监管资源。监管的根本任务是实现公众健康、商业利益、政治考量的均衡,监管者(regulator)与促进者(enabler)是有机统一的。一方面,通过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制”等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释放事中事后监管资源,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另一方面,积极创新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内外销“三同”(即出口企业的内外销产品在同一生产线、按相同的标准生产、达到相同的质量水平)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等市场嵌入型政策手段,从政府为企业背书转变为企业对自己负责。二是综合执法加大监管力度。区分原食药监部门的技术专业性和原工商部门的执法专业性,整合审核查验、稽查办案、督察审计等队伍,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资源优势和协同效应。例如2018年5月媒体曝光的“有机蔬菜事件”,就涉及食品安全、虚假宣传、产品认证等问题,过去分属食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管辖,容易出现事件定性困难和职能边界模糊。综合执法则能妥善解决执法标准不统一、监督执法力量分散、基层专业能力薄弱等问题,从而形成市场综合治理的合力。三是优化服务放大监管效能。不论是第三方平台等新业态抑或移动送餐车等新技术,都需要监管部门与企业充分沟通,采取简约治理和审慎监管的理念。这是智慧监管不断创新的基础,也是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
第三,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食品安全风险多元性决定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治的必要性,实现从“少数人管多数人”向“多数人盯少数人”的转变,具体包括格局共建、风险共治、成果共享三个层次。尤其是要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最终实现食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共享,食品安全与市场秩序共享以及食品安全与社会和谐共享。上述三大体系的内在逻辑关联是:以“大监管”构建统一市场,以“大市场”提升产业素质和监管效能,以“大治理”应对现代市场与产业的复杂风险。食品安全战略的具体政策工具如下(见表3)。
正如上文所述,党的十九大将食品安全战略落脚到“让人民吃得放心”,可见食品安全治理必须嵌入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升全社会食品安全满意度。这种从客观指标到主观评价的转变,绝不是简单线性关系,而是治理体系改善和治理能力整体性提升。有必要制定战略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制度短期、中期、长期的一致性和可预期性。第一步到2020年也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坚决守住不发生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持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第二步到2027年也就是党的二十一大召开之际,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显著提升。第三步到2035年,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同步,基本实现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让人民吃得放心。第四步到2050年,全面实现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食品安全状况在全球具有较高水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基本基础。对于指标体系等具体命题,将另具文述之。(本文首发于《学术研究》2019年第4期,原标题为《新时代国家食品安全战略:起点、构想和任务》)(因版面篇幅所限,本文摘要、注解及说明部分从略。——编者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