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康震副部长在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3)
时间:2020-12-31 10:18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加快试行合格证制度,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补短板、强弱项、上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看到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问题,更要看到机遇。只要我们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沿着正确的方向,采取积极的措施,不畏惧、不退缩、不懈怠,就一定能够战胜各种困难,解决各种问题,推动合格证制度行稳而致远。
三、以更大力度推进合格证全面试行工作
对合格证试行,部里已经是第三次召开全国会专题部署和推进(前两次分别是去年4月份浙江黄岩合格证座谈会和12月份视频部署会),充分说明部党组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和一抓到底的决心。现在关键是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要层层压实责任、步步压茬推进,下狠劲、使长劲,出实招、求实效,以更大力度扎实推进全面试行工作。
第一,推进合格证要“念真经”,全面准确把握合格证的核心要义。合格证制度,是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殖过程管控、农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等各环节串联集成起来。合格证的目的是落实主体责任,就是让生产者从“产出来”一侧发力,主动担起责任自我把关。前提是自控自检,就是生产者在种养殖过程中,要落实质量安全管控措施;对上市农产品,有条件的要开展自检,没条件的可以委托检测,监管部门也要跟进抽检,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核心是自我承诺,承诺主体是生产者,承诺内容集中在3点:第一是没有使用禁停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第二是遵守了安全用药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第三是保证合格证的信息是真实的、对承诺内容是负责的。对合格证的内涵,我们要统筹理解,准确把握,不能把合格证的“经”念歪了。
在合格证推进过程中,有一个关系需要把握,就是追溯和合格证的关系。现在很多地方搞追溯平台建设,有的既在抓追溯、又在推合格证,有的还叫追溯合格证,所以有的地方自然而然就把两者融合抓起来了,这两者到底是什么关系?我理解,两者都可以解决农产品来源问题、身份问题,但是又有区分。合格证针对种养殖生产主体,目标是压实主体责任,重点强调的是“三个承诺”,是对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便于推广,因附带了主体信息有一定的溯源功能。而追溯需要有一定信息化条件,是从产地到市场、到餐桌全链条的。两者要求不同,关注环节不同,侧重点也不同,但是两者是可以统一的,是可以融合发展的。所以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两项工作一起推,有机结合起来一起抓。
第二,推进合格证要保证“含金量”,在加强生产者自控自检上下功夫。这是核心,是本质的要求。如何让带证上市的农产品“真合格”,是合格证制度推行的要害所在、关键所在,也决定了合格证的成色和“含金量”。我们不是简简单单的、歪曲理解的靠“一张纸”保安全,而靠的是合格证背后的自控自检,所以一定要在自控自检上下功夫,不能为了推而推。要加强生产过程管控。部里已下发《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试行)》,指导生产主体通过生产过程的管控,进行标准化生产。各省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本地生产实际,进一步丰富和细化,提高操作性。凡是在推行合格证的地方,一定要同时推行标准化生产。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放张贴至辖区内每个生产主体,指导其落实质量控制要求。要向中小生产者倾斜。重点关注中小生产者在开具合格证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帮助和指导他们合理选购投入品、按要求用药、完善生产记录等,让他们有信心有条件开具合格证。要避免农户随意开具合格证。农户必须对自己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了如指掌,才能开证,随便写一个是不负责任的。合格证试行要稳扎稳打,数量服从质量,坚决杜绝瞎开、乱开情况的发生。
第三,推进合格证要打好“组合拳”,监管监测等其他工作一刻都不能放松。现在各地都在大力推合格证,但不要想着依靠一张合格证包打天下,好像合格证一出,其他监管手段就可以松一松、放一放,这是坚决不行的。相反,监测、监管、执法等手段一个不能少,一律不能弱化。实施合格证制度不是放松了监管,监管反而要更加严格。合格证的推行可以使我们的监管更有效,更能突出重点,更能坚持问题导向,不仅要监管质量安全,还要监管合格证的真实性。要进一步完善主体名录,部里对试行的品类和主体有基本要求,各地要对照试行方案,确保试行范围内生产主体全覆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试行主体和品种进行扩充。要强化监测抽检。在产地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锁定,查处整改;在市场开展风险监测,摸清带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加强巡查检查。下发检查要点,健全检查制度,乡镇监管检测队伍和村级协管员要对照主体名录和要点,加强对开证主体的巡查检查,动态更新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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