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食品安全法治十大事件(5)
时间:2020-06-04 11:3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事件概况:2019年11月24日,“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大会(2019)”在北京隆重举行。会议以“食品安全法实施十周年暨食品经营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法治保障”为主题,系统回顾了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和实施的十年历程,并就食品经营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良好实践、法治保障等议题深入探讨。大会由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市场监管法治研究基地联合主办。来自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地方司法机关、高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的领导专家近200人出席。同时,为加强国内外食品安全法治经验交流,大会邀请了来自欧盟、日本、韩国等10余位专家学者与会。
事件分析: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大会(2019)”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邀请监管部门、学术界、食品行业和社会各界代表齐聚一堂,共同研讨。与会者认为,强化法治理念,健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持续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是推进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要进一步发挥法治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以更加精细化、科学化的理念,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具体适用的解释规范和指导,以更有利于行政执法指导企业合规建设。大会研讨认为,推进食品经营领域“放管服”改革,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是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社会共治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实现食品安全精准治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对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凝聚维护食品安全的各界共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十、食品安全地方立法逐步健全
事件概况:2019年,各省区市人大、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共有6地启动食品安全地方立法修订工作。其中,广西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制定《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新疆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广东修订《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黑龙江修订《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上海修订《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等。据统计,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出台了食品安全地方立法。
事件分析:小餐饮、小作坊等食品小微业态在便利群众生活、吸纳就业、活跃地方经济、传承饮食文化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考虑到各地的差异性,《食品安全法》第36条第3款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近年来,各省区市依据《食品安全法》的授权,针对小餐饮等小微业态行业特点,以符合食品安全和加工卫生基本条件为基准,科学设定符合小微业态实际情况的准入门槛,探索登记备案等管理方式。2019年,广西、广东、黑龙江、北京、新疆、上海等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时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和政策文件,为促进包括小餐饮在内的食品小微业态的规则之治提供了保障。其中,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坚持线上线下协同治理的基本原则,明确小餐饮等小微业态可以依法同时从事线下线上经营。这些地方立法顺应互联网经济发展趋势,积极推进小微业态的规范治理、健康发展,有助于推进新业态的合理规制和促进产业互联网的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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