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依法治国办等部门发布食药监管执法司法典型案例(6)
时间:2020-01-10 09:5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2019年10月,在公安部组织协调下,四川省成都市公安机关集中收网,成功侦破成都“8.21”生产销售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捣毁制售假药窝点5个。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成立所谓的“爱心会”,注册成立某医药科技公司为掩护,收取会费并承诺免费医疗、养老,以类似传销的手段快速发展老年人“会员”,同时在成都市等地设立制售假药窝点,以中药材等作为原材料大量生产药丸、药膏等20余种假药,标称具有治疗肿瘤、肝病、肾病等疗效,向“爱心会”会员大量销售,总涉案金额4.3亿余元。
2.办理现状
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3.典型意义
该案是利用传销手段大规模销售假药坑害老年人的一起典型案件。
(三)广西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1.基本案情
2019年7月,在公安部组织协调下,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7.0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捣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及其原料的“黑工厂”“黑窝点”2个,扣押有毒有害原料20公斤。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在江苏省太仓市设立生产窝点,组织人员研发、生产“2-羟基丙基去甲他达拉非”等有毒有害物质,山东省荣成市郭某某购买使用上述物质加工成牡蛎蛋白粉等中间产品,南宁市某食品公司以该牡蛎蛋白粉为原料,生产加工“海参牡蛎颗粒”等食品进行销售,涉案金额2.7亿余元。
2.办理现状
已经移送起诉(10月8日)。
3.典型意义
该案是公安机关有力打击制售新型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并推动出台国标检测方法、突破法律适用瓶颈的一起典型案件。
四、市场监管总局典型案例
(一)江苏镇江王某等人制售假酒案
1.基本案情
2018年10月,江苏镇江市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城乡结合处民房院内有人制售假酒。镇江市新区市场监管局立即会同公安机关,成立联合专案组共同查处。专案组以“端窝点、断源头、破网络、抓主犯”为工作目标,经过8个月的艰苦调查,通过蹲点守候、侦控技术等手段,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2019年7月8日,专案组对4处大规模的制假窝点开展集中收网行动。现场查扣假酒1600余箱,涉及洋河、国缘、五粮液、茅台等10余个品牌,查获各类作案工具千余件,抓获王某等犯罪嫌疑人6名。经查,2016年以来王某等人共制售涉案假酒约12000件(瓶),涉案货值5000余万元。
2.典型意义
一是该案采取专案调查,案件查处扎实深入。该案制售假酒团伙线上联系,线下交易,现金结帐,行为隐蔽、反侦察意识极强,该团伙每天销售量大,社会危害严重。针对此情况,办案机构专门设立专案组,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开展专案调查,专案组明确职责分工,开展电子证据固定、审查扩线、银行查询、定位抓捕等工作,查明假酒制作和销售的犯罪事实以及其他代理真实身份、活动地点等情况,深入扎实推进专案查处工作。
二是深入摸排,铲除整个违法犯罪网络。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通过线索分析和嫌疑人交代,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假酒的包装都来自河南、浙江等地,专案组继续深入开展侦查工作,摸清其上线具体位置、交易方式,待时机成熟集中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及时铲除上线生产窝点。同时积极扩大战果,跟踪摸排,扩线侦查,顺藤摸瓜,铲除整个销售网络下线。
三是加强协作,构建立体打假常效机制。案件查处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共同推进专案侦查工作;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协调,畅通司法通道,形成司法共识,确保案件质量;加强政企协作,引入被侵权企业参与案件定性甄别,发挥企业专业手段第一时间锁定假冒产品。由此建立起高效、立体的市场监管打假协同机制。
(二)湖南娄底非法制售假冒坚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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