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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依法治国办等部门发布食药监管执法司法典型案例(10)

  目前,湖南省药品监管部门全力配合司法机关侦办该案,对所有涉案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一步查证检验,对所有假药流向和受害群众“逐批逐单”追踪调查核实,立即查控产品,防止假药继续危害;公安机关向涉案的20余个省市发出案件联办协查“集群战役”,确保所有涉案人员从严打击到位;检察机关已对李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以生产销售假药罪、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3.典型意义

 

  一是假劣药品无“小案”。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小线索牵出大案件”,犯罪嫌疑人打着“祖传秘方”的幌子,进行“小作坊”非法添加、非法配制药品,开展“包治百病”的非法宣传,利用“风湿”等常见慢性病患者治病心切的心理,通过熟人介绍销售,其隐蔽性极强、欺骗性极高、危害性极大,违法性质十分恶劣,带有非常典型的代表性。

 

  二是食药安全无“小事”。该案发生后,湖南省、市、县三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无缝对接,立即成立了药监、公安、检察、法院共同参与的专案组,召开多次部门联席会议,3个月内全网侦破此案,有效缩短办案周期,真正实现了“快查快办、速立速督、严捕严判”两法衔接的效果。

 

  三是四个最严不“手软”。尽管该案涉案货值较小,但社会危害极大,各级部门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决从快从严打击,及时掐灭制假售假“初苗”,所有涉案人员无一漏网,充分体现了对食品药品违法“缝假入刑、高压严惩、绝不姑息”的决心。

 

  四是社会共治不“漏网”。该案最初来源于药监部门积极发动基层社区的群众举报,监管部门才能深入社区、精准打击、全网侦破。体现了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共治的“天眼”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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