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实施十周年来我国乳业质量提升工作综述(2)
时间:2019-10-16 10:3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还有这样的画面出现在了网络上和电视里:周末,旅行社汇集广东各地的妈妈,开车到香港,在屈臣氏、万宁等大超市逐个扫货。扫货团经过后,整个超市的奶粉货架就变得空空荡荡。
也正是从2011年开始,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开始对市面上的国内品牌和进口产品实行每月抽检。在2013年4月28日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中,记者看到,从价格上看,进口品牌价格高于国产品牌近一倍,但国产产品质量好于进口产品。即便如此,国内消费者的信心不足,仍然让国产奶粉举步维艰。
奶粉“触发”食安改革
回顾过去的十年,既是中国食品安全法治不断超越的十年,也是我国乳业从低谷走向振兴的十年。更“凑巧”的是,在中国食品安全改革的历史中,乳业扮演了重要的“触媒”的角色。
先是2008年10月,受到三聚氰胺事件影响,进入三审的《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重要修改。再是2015年4月24日,《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在两次审议、三易其稿后,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与旧版相比,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篇幅和内容上均有大幅扩展——条款从104条增加至154条,字数从1.5万字增加至将近3万字。这部号称“史上最严”的食品重典明确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在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可以说,《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和适时完善,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党和国家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示范。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十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治理的十年,是食品安全治理理念不断创新、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治理效果不断超越的十年。
与《食品安全法》同行的十年,国务院及相关部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涉及乳制品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形成了完善的法规标准体系,对于规范行业的发展、经营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利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这些法规政策及标准包括:《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2009年修订)》《乳制品企业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3年版)》《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年版)》《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规定》《禁止以委托、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母乳代用品宣传和销售行为的通知》《关于使用进口基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记录规范的通知》《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有关工作的公告》《关于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这些法规政策涵盖了奶牛养殖、原料乳收购、乳制品加工、质量控制、市场监督、产品销售及广告宣传等各个方面,并在乳制品行业得到了认真贯彻执行,规范了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升了乳制品、婴幼儿乳粉的整体质量安全水平,推动了乳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让下一代喝上好奶粉”
2017年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张家口旗帜婴儿乳品股份有限公司考察时指出,“让祖国的下一代喝上好奶粉,我一直很重视!我国是乳业生产和消费大国,要下决心把乳业做强做优,生产出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的高品质乳业产品,打造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乳业产业,培育出具有世界知名度的乳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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