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694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10-13 15:1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您提出的关于如何推进产业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就培育壮大乡村产业、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等提出了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乡村产业发展,不断加大扶持力度,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现代农业建设,推动乡村振兴。
一、关于支持养殖合作社发展
根据《中国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年报(2018)》,全国畜牧业合作社达到42万余家,涉及生猪、奶牛、肉牛、肉羊等主要农产品。我部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鼓励农民通过合作社带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2017年底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规范农民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作出了明确规定。2018年,我部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将发展壮大单体合作社、培育发展联合社、提升县域指导服务能力等三方面作为试点任务。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示范社建设行动,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作为国家级示范社评定标准,目前国家示范社超过8000家,县级以上各级示范社超过18万家。
二是加快合作社人才培养。我部注重对农民合作社的人才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农民合作社领办人和辅导员,培训内容涵盖了政策法规、合作理念、规范化建设、市场营销、品牌创建等。2018年,我部共举办6期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训班,培训600余人。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从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服务、保险支持、营销市场、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建立健全支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体系。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发展,我部会同财政部制定了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重点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本地特色优势农产品和绿色生态农业,开展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
二、关于规范养殖管理,提升标准化水平
我部高度重视养殖安全,特别是2018年非洲猪瘟发生以来,落实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做好防疫工作成为重中之重。
一是全面提升养殖场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对养殖场户做好养殖场日常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我部将深入推进生猪标准化养殖,逐步降低散养比例,督促落实封闭饲养、全进全出等饲养管理制度,提高生物安全防范水平。引导养猪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完善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督促养猪场(户)建立完善养殖档案,严格按规定加施牲畜标识,提高生猪可追溯性。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督促养殖场(户)完善无害化处理档案,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病死猪的违法行为。研究建立产地检疫风险评估机制,强化资料审查核验、临床健康检查等关键环节。加大产地检疫工作宣传力度,落实货主产地检疫申报主体责任。
二是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各地按照“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要求,积极申报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场。2018年全国创建105家标准化示范场,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场辐射带动效应,引导养殖场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路子。
三是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近年来,我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整合相关资金渠道,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核心,以生猪、奶牛和肉牛为重点,组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585个畜牧大县已实现全覆盖,有效提升了生猪等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
三、关于加强市场调控,促进供需平衡和产销对接
我部密切跟踪重点农产品国内外市场形势,加强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做好信息发布服务,利用市场信息引导生产者“按需生产”,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