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标准化条例》2019年10月1 日起实施 为全国标准化工作提供“上
时间:2019-09-25 09:4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编者按:党中央对上海发展的战略定位,是当好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创新发展先行者。放眼经济全球化大背景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格局,上海正在以一系列高水平的改革开放措施、高标准的城市治理实践,探索高质量发展之路。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标准化条例》,就是在质量标准新高地上凝聚智慧,努力为全国标准化工作提供“上海样板”。
起草背景
新的《上海市标准化条例》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回望上海标准化工作,从2001年起,上海就制定了《上海市标准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实施18年来,上海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标准化工作得到有力推进,出台了《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等政府规章、文件,发布了《上海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等5部规范性文件,初步构建了标准化工作的规范体系。
据统计,上海地方标准总数近1000项,每年制修订约100项,多项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在节能降耗、一网通办等公共服务、城市管理、区级标准、长三角协作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对提升产品质量、便利经贸往来、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政府职能转变,标准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形成合力。上海各区级政府部门缺少参与标准化工作的法定途径,长三角标准化工作合作交流还需深化。对照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要求,标准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创新发展。
为什么要修订?
修改《条例》是保障上位法和国家有关要求在上海落实落地的需要。标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性制度。标准化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2001年制定的《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因此修改《条例》是落实国家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保障法制统一的需要。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要求建立新型标准体系及管理体制。2017年全国人大对《标准化法》进行了修改,对标准的范围、分类、标准化的工作机制等内容作了大幅度修改,因此有必要对《条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修改《条例》是推进上海高质量发展,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需要。上海城市快速发展中,各种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社会对高质量发展的期待、市民对高品质生活的向往,都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增加高水平标准的供给,支持创新;比如完善“放管服”管理体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修改《条例》是巩固上海创新实践成果,满足现实中标准化供给制度安排的需要。上海的标准化工作有许多制度创新,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开展的团体标准制度,以及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试点,已被国家新《标准化法》确立为基本的法律制度,为全国标准化工作提供了“上海样板”;开展“上海品牌”认证,探索建立长三角标准化合作机制,探索在区一级层面试点出台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技术性要求的指导文件。
主要思路和原则
《条例》的修订,在2018年年初,被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列为立法预备项目。《条例》修订的起草思路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国家法制统一。《条例》修订立足于落实上位法和国家有关要求,更加有效地衔接《标准化法》的贯彻实施。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作出相应的制度设计,对《条例》进行了整体性、框架性的修改。三是坚持创新突破。立足上海实际,把经上海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予以固化完善,并在“上海标准”评价、标准国际化和长三角区域
合作等领域开展探索。
新修订的《条例》有哪些创新亮点?
《条例》亮点凸现,主要体现在以下7个方面:
一是创设“上海标准”标识制度。《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本市制定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经自愿申请和第三方机构评价,符合国内领先、国际先进要求的,可以使用“上海标准”标识。标准是体现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面,《条例》创设这项规定,是希望在推行“上海标准”标识制度实施过程中,能够严格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引导、培育、制定和集聚一批比肩国际先进水平、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使“上海标准”成为高水平标准的代名词,“上海标准”标识成为高水平标准的特有符号,同时使逐步发展的“上海标准”集群更有效支撑上海“四大品牌”和“五个中心”建设、支撑上海高质量发展和国际影响力提升。第二款规定,“上海标准”评价的技术规范,由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第三方机构制定。“上海标准”评价工作将由具备良好标准化技术服务能力和信用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指导规范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