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颖廉:新时代国家食品安全战略若干思考(5)
时间:2019-08-29 13:4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第一,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市场体系。现代市场是包含产品服务、信息信用、交易要素在内的综合体系。大市场语境下的食品安全,需要抓住市场体系这一关键,从关注主体资质、行为合规、产品质量的传统模式,转变为以信息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机制。首先,贯通生产和流通两大环节,整合工业产品、流通商品、特殊品(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大品类,统筹公共安全、市场秩序、产业发展等政策目标,构建统一的商品全链条质量体系,真正形成末端倒逼机制。其次,摆脱市场主体资质静态认可的“重审批”模式,嵌入市场经济活动,对生产经营行为和产品服务质量实施动态监测监督。通过加快完善全国商事主体多维度信用数据库,综合合同审查、价格监督检查、广告监测、反垄断、产品抽检等行为轨迹记录信息,用大数据为食品企业“立体画像”和预测行为,有靶向性地开展风险全生命周期管理。此外,还有统一的市场要素体系。监管的本质是纠正市场失灵而非取而代之,除了监督执法,商标、专利、标准、计量、产品认证、检验检测、地理标志等现代市场交易要素,都是政府借助市场力量实现自我规制(self regulation)的手段和途径。过去,这些要素散布在不同监管部门,机构改革后有望整合,协同提升市场要素统一性。 第二,优化协同高效的政府监管体系。监管体系是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财政投入和权责关系等组织制度的总称,本质上是行政资源配置方式。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三个重点:一是简政放权,释放监管资源。监管的根本任务是实现公众健康、商业利益、政治考量的均衡,监管者(regulator)与促进者(enabler)是有机统一的。一方面,通过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制”等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释放事中事后监管资源,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另一方面,积极创新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内外销“三同”(即出口企业的内外销产品在同一生产线、按相同的标准生产、达到相同的质量水平)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等市场嵌入型政策手段,从政府为企业背书转变为企业对自己负责。二是综合执法加大监管力度。区分原食药监部门的技术专业性和原工商部门的执法专业性,整合审核查验、稽查办案、督察审计等队伍,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资源优势和协同效应。例如2018年5月媒体曝光的“有机蔬菜事件”,就涉及食品安全、虚假宣传、产品认证等问题,过去分属食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管辖,容易出现事件定性困难和职能边界模糊。综合执法则能妥善解决执法标准不统一、监督执法力量分散、基层专业能力薄弱等问题,从而形成市场综合治理的合力。三是优化服务放大监管效能。不论是第三方平台等新业态抑或移动送餐车等新技术,都需要监管部门与企业充分沟通,采取简约治理和审慎监管的理念。这是智慧监管不断创新的基础,也是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 第三,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食品安全风险多元性决定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治的必要性,实现从“少数人管多数人”向“多数人盯少数人”的转变,具体包括格局共建、风险共治、成果共享三个层次。尤其是要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最终实现食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共享,食品安全与市场秩序共享以及食品安全与社会和谐共享。上述三大体系的内在逻辑关联是:以“大监管”构建统一市场,以“大市场”提升产业素质和监管效能,以“大治理”应对现代市场与产业的复杂风险。食品安全战略的具体政策工具如下(见表3)。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