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海南省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征求(2) 时间:2019-08-14 12:4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第十五条 各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奖励实施部门应当成立由3名以上有关人员组成的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审核委员会,负责对举报等级、奖励标准、奖励金额等予以认定和审核。 第十六条 举报奖励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兽药经营企业“双随机” 检查实 下一篇:金华火腿行业协会关于对团体标准《金华市金华火腿》征求意见的通知 共4页: 上一页1234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