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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徐州市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3)

  1.落实监管制度标准体系。总局及相关部门修订完善《肉制品生产监督检查指南》和《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后,各地要认真开展宣传贯彻工作。积极参与推动制修订肉制品质量标准和团体标准,督促企业制定完善产品标准。(责任单位: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相关县(市)区局)

 

  2.严格肉制品生产许可。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布局、生产加工控制、清洁消毒、冷藏冷冻和检验检测等项目的审查和现场核查,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积极配合集中行政审批部门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严把许可准入关口。(责任单位: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相关县(市)区局)

 

  3.加强肉制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管局要根据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媒体报道、群众举报等线索,以问题为导向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根据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监管情况,制定肉制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和超市、批发市场、网络等肉制品经营场所平台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肉制品进货查验、产品标签标识和记录等,要重点检查肉制品经营者温控措施落实情况,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找分析原因和根源,整改到位,形成监管闭环。(责任单位: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相关县(市)区局)

 

  4.加强肉制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持续开展肉制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安全性指标开展监督抽检,对兽药残留、动物源性成分等指标开展风险监测。对抽检监测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和问题依法处置,并督促生产经营者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市局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执法稽查处,相关县(市)区局)

 

  5.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于存在问题逾期不改或屡改屡犯的,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特别是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使用回收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夸大宣传、生产假冒伪劣肉制品等违法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依法处罚到人,处罚信息应记入信用档案。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责任单位:市局执法稽查处,相关县(市)区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制定落实方案的具体措施。深入开展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定期组织评价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分析新问题、研究新情况、出台新措施,深入推进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全面完成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成效,研究进一步提升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建议,探索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举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肉制品产业发展特点,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提升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合理分解工作任务,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狠抓贯彻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完善推动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地方扶持政策,加大对中小肉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的扶持和技术服务力度,推动中小肉制品企业做大做强,助力加工小作坊转型升级。省局将组织对部分中小肉制品生产企业开展第三方风险排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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