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徐州市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3)
时间:2021-02-26 10:1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 1.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定期发布乳制品监督抽检信息,积极宣传乳制品生产加工和质量安全监管成效。倡导乳制品生产企业开展公众参观活动,普及灭菌乳、巴氏杀菌乳、奶酪、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营养知识。鼓励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乳制品质量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责任单位:市局应急管理与新闻宣传处及相关业务处室,相关县(市)区局) 
 2.积极推进社会共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内部人员、媒体、消费者等举报或提供乳制品以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问题线索,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曝光企业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和国家有关有奖举报政策,鼓励企业建立内部员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奖励制度。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适时组织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承诺活动,引导乳制品企业自觉维护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诚信建设、科普宣传作用。(责任单位: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应急管理与新闻宣传处,相关县(市)区局) 
 3.着力推进乳制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如下六项重点工作:组织乳制品生产企业按照《江苏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试行)》规定的频次和内容开展全面自查;根据企业的风险等级对乳制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乳制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检验管理负责人的全面抽考;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乳制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检验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与法定食品质量检验机构的重点检验项目比对实验;组织乳制品生产企业参加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并对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公开承诺情况进行检查。(责任单位: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相关县(市)区局)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制定落实方案的具体措施。深入开展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1年2月至2023年6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定期组织评价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分析新问题、研究新情况、出台新措施,深入推进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7月至2023年11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全面完成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成效,研究进一步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建议,探索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举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地要充分认识全面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领导机构和推进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分工。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监管合力,在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和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源线索,要及时移交执法稽查部门;执法稽查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领导机构和推进机制,结合近年开展的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处、媒体曝光等情况,认真分析辖区乳制品质量安全基本情况,制定更实际的提升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要加强对基层监管部门的工作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积极开展乳制品监管专业化培训,建立乳制品监管专业监管队伍,按辖区乳制品生产企业数量合理配备监管人员,确保乳制品监管责任落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