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徐州市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2)
时间:2021-02-26 10:1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 1.支持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使用生鲜乳生产乳制品,并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奶酪、黄油等干乳制品研发,提升自主研发能力,优化乳制品结构,创新产品品种,优化加工工艺,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和竞争力,推动产业振兴发展。鼓励集团公司整合技术力量统一设立研发部门,设立中心实验室,独立或者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科研创新,对所属乳制品工厂统一进行检验把关,提高效率、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2.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加强低温乳制品冷链储运设施建设,建立自有或自控冷链运输物流,增设带有冷链温控的设施设备,保证储运、销售温度全程可控,确保低温乳制品的安全与品质。发展智慧物流,建设信息化平台,整合末端配送销售网点。引导企业选择食品安全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检查评价。鼓励企业探索基于产品研发、原料把关、过程监控、定期监测等方面的控制措施,合理设定低温短保质期乳制品微生物等检验项目和频次。加大企业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产品全程可追溯。 
 (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严格乳制品生产企业许可审查。加强乳制品许可审查培训,提高材料审查与现场核查质量。严格新建工厂、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工厂的现场核查,强化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原辅料采购与使用管理、人员管理、管理制度及其执行等方面检查,督促乳制品生产企业持续符合食品生产许可条件。(责任单位: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相关县(市)区局) 
 2.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加强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管。将乳制品生产企业和乳制品作为监督检查重点,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检查频次,重点检查进货查验、原辅料使用、产品检验记录和标签标识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指导乳制品生产企业合法合规生产,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生产新产品;推动落实乳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记录规范,督促企业真实、准确、完整记录进货、投料、生产、检验、贮存、运输、销售、自查、召回等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食品安全信息,推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市市场监管局每年年初制定对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计划,至2023年底,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的总覆盖率要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相关县(市)区局) 
 3.加强乳制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和超市、批发市场、母婴用品店、网络等乳制品经营场所平台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乳制品进货查验、产品标签标识、温度控制和记录等,以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专区专柜销售、标签说明书是否与注册批准的一致等内容。(责任单位:市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相关县(市)区局) 
 4.加强乳制品抽检监测。加大乳制品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测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抽检。监督检查过程中可根据需要对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样检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按照“企业和检验项目全覆盖”的原则开展,每月在流通环节对已获配方注册且在售的全部国产和进口婴幼儿配方食品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检,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加大乳制品抽检监测及后处置工作力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实现食品安全闭环管理。加强风险监测数据收集、分析、研判,开展乳制品风险交流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监测情况。(责任单位:市局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处,相关县(市)区局) 
 5.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使用不合格原辅料、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夸大宣传、生产假冒伪劣乳制品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分装、未按规定注册备案或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复原乳标识制度,依法查处使用复原乳不作出标识的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从严落实“处罚到人”要求。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责任单位:市局执法稽查处,相关县(市)区局) 
 (四)推进多元共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