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4批次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号)(3)
时间:2021-02-26 08:3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 经排查,都江堰市家汇购物中心在进货时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的义务。都江堰市局责令其在进购时严格检查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不进购无检验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以及来源不明的食品。 
 都江堰市局已于2020年12月9日对都江堰市家汇购物中心进行了复查验收。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2日(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