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快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的通知(川疫指发〔2021(3)
时间:2021-02-03 20:4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4.采样准备:现场采样由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参与完成,采样时应当穿戴防护服、防护口罩、鞋套和医用一次性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并使用免洗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 
 5.采样操作: 
 (1)在货物各个角落及正中间设采样点。对各采样点的冷链食品、货物外包装各表面进行涂抹采样。采样时,宜使待检的物表处于非冰冻状态,采用拭子涂抹面积不低于100cm2的样本,不超过10个同类型样本作为1个混合样,置于病毒采样液中。采样结束后,清理废弃物后离场。 
 (2)对人员开展口咽拭子采样。 
 (3)对环境物表(同货物)采样。 
 6.采样记录:样本信息应当包括样本采集的采样时间、地点、采样类型、样本编号以及采样人等信息。 
 7.样品转运:采集样品连同采样记录单应在24小时内运送至规定的核酸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样本运输包装按A类UN2814进行,运输应当按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由专人、专车低温转运。 
 二、样本检测 
 (一)样本暂存。 
 样本应当尽快进行检测,24小时内检测的样本可置于4℃暂存;24小时内无法检测的样本则应置于-20℃以下条件暂存。 
 (二)实验室检测。 
 1.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采用实时荧光RT-PCR方法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针对新型冠状病毒基因组中开放读码框ORF1ab和核壳蛋白N。核酸提取和实时荧光RT-PCR反应体系及反应条件参考相关厂家试剂盒说明。 
 2.结果判断:以试剂盒厂家说明书提供的判定方法为准。阳性结果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同一份样本中新冠病毒2个靶标(ORF1ab、N)实时荧光RT-PCR检测结果均为阳性;②同种类型样本两次重复采集的样本均能重复检测岀单靶标阳性,可判定为阳性。 
 (三)样本处置。 
 阳性样本按规定进行上送复核检测或基因测序,其他样本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三、生物安全要求 
 实验室活动与运输的生物安全要求,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相关要求进行。 
 附件4 
 四川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工作人员防护指南 
 为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中“人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仓)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包括实施仓内装卸、搬运、拆包、核酸检测、消毒等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作业人员)、驻仓工作组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等。 
 一、人员管理 
 (一)工作人员管理。集中监管仓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照工作性质,在自身工作区域活动,避免无关人员与进口冷链食品的接触。集中监管仓作业人员原则上实行“三集中一隔离”管理,即集中住宿、集中出入、集中管理。具体管理方式由各市(州)、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二)健康监测。建立健康管理台账,实行“绿码上岗制”,做好集中监管仓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登记,实行每日体温监测制度,每天上下午两次测量体温,出现发热(体温≥37.3℃)或咳嗽等其他症状时要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安排专门车辆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杜绝带病上岗。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减少人员之间接触频次,最大程度降低发生聚集性感染风险。 
 (三)落实“应检尽检”。集中监管仓作业人员每三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驻仓工作组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每七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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