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东昌府区处罚19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
时间:2021-02-03 18:28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2020年10月09日接聊城12345投诉,投诉人席先生于2020年10月09日13时02分在聊城市东昌府区荣食方快餐店购买八宝粥,食用时发现食品内存在较大石子。接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0月09日对聊城市东昌府区荣食方快餐店进行了检查,现场未发现八宝粥中存在石子情况,该店运营经理姚传勇认可投诉的情况。经查证,该店经营食品中混有异物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2020年12月29日,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并作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壹拾捌圆整(18.00元);
2、罚款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元)。
罚没合计:人民币贰万零壹拾捌圆整(200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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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1日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聊城市东昌府区荣鹏久久便利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证,该店经营标签标示不符合法律规定食品的违法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1月12日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2元;
2、罚款:1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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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1日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聊城市东昌府区久久丽园百货便利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证,该店经营标签标示不符合法律规定食品的违法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1月12日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未售出的涉案产品2袋;没收违法所得:3元;
2、罚款:1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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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0日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聊城市东昌府区久久副食便利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证,该店经营标签标示不符合法律规定食品的违法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1月15日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未售出的涉案产品4袋;没收违法所得:6元;
2、罚款:1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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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4日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聊城市东昌府区科尼久久便利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证,该店经营标签标示不符合法律规定食品的违法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1月12日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未售出的涉案产品6袋;没收违法所得:12元;
2、罚款:1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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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09月15日对聊城市东昌府区庆玲水果超市经营的猕猴桃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氯吡脲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证,该单位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1年01月04日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壹拾玖元贰角(19.20元);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罚没合计:伍仟零壹拾玖元贰角(5019.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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