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甘市监通告﹝2020﹞第16期总第55期)(5)
时间:2020-11-24 13:1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在安定区陈宏大肉水产调料部抽检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芝麻调和油),生产日期为2020年2月25日,检出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企业购进20L,共计18公斤,货值300元,全部销售完毕。致使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安定区陈宏大肉水产调料部履行了进货查验,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