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4)
时间:2019-04-08 20:2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十七)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改造粪污处理设施,集成推广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合理安排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用地。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开展病死畜禽集中处理。(省畜牧局、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推广加厚地膜,推进地膜减量替代。推动建立以旧换新、收集上交、加工回收的回收再利用机制。支持废旧地膜回收企业建立储运点,加大残膜回收站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健全农田残膜收储运网络体系。选择农膜使用量较大的市(州)、县(市、区),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消除土壤残留等试点。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鼓励使用者妥善收集,落实生产者和经营者回收责任。(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立完善支持保护机制
(十九)落实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落实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巩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补贴政策,逐步形成稳定的新型农业投入机制。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敞开普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提高农机化水平。落实国家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推动玉米、大豆收储制度改革。落实国家水稻补贴政策,深化水稻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创新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三区”建设工作力度,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加大对“三区”的信贷支持。完善政府、银行、担保机构联动机制,合力分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风险。探索绿色金融服务农业绿色发展的有效方式,加大绿色信贷及专业化担保支持力度,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绿色产业发展基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吉林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提高农业风险保障能力。推进农业保险发展,在“三区”积极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鼓励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探索开展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开展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试点。将水稻、玉米制种纳入到财政农业保险费补贴目录。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吉林银保监局、吉林证监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措施
(二十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政府要切实树立保护“三区”的责任意识,负担起主体责任,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各项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确保本区域内“三区”保护目标全面落实。省农业农村厅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地政府,中省直有关部门)
(二十三)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关注了解“三区”保护重要意义,推动基层干部和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和建设保护“三区”。及时总结、交流、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和好政策,促进齐抓共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政府,中省直有关部门)
(二十四)加强督促指导。建设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综合信息平台,对耕地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实行动态监测和精准化管理。认真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管理有关规定、研究起草全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建立健全“三区”保护体制机制。各市(州)、县(市)政府要层层分解保护任务,完善监管制度,落实保护责任,推动“三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各地政府,中省直有关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