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6号)(2)
时间:2020-09-30 17:1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二)检验项目
1、大米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无机砷(以As计)。
2、小麦粉检验项目包括镉(以Cd计)、玉米赤霉烯酮、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过氧化苯甲酰。
3、挂面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
四、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菜籽油》(GB/T 1536-2004)。
(二)检验项目
1、食用植物油检验项目包括酸值/酸价(KOH)、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并[a]芘、乙基麦芽酚。
2、煎炸过程用油检验项目包括酸价(KOH)、极性组分。
五、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8〕3号)。
(二)检验项目
1、油炸面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2、发酵面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3、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4、火锅调味料检验项目包括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
5、复用餐饮具检验项目包括游离性余氯、大肠菌群。
六、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验依据
抽验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二)检验项目
1.淀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2、粉丝粉条检验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七、豆制品
(一)抽验依据
抽验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
(二)检验项目
1、非发酵性豆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
八、糕点
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
(二)检验项目
1、糕点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二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