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文字实录)(2)
时间:2020-09-30 09:4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一是在农业投入品监管方面,取消了“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查”和“七类肥料登记”两个项目的许可,改为备案。七类肥料登记包括了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等,也就是说今后新农药的登记试验、水溶肥料等七类肥料的生产不再需要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办理许可。
二是在职业准入方面,取消了“乡村兽医登记许可”事项,改为备案。今后取得中等以上畜牧兽医专业学历,或者取得畜牧兽医相关专业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者从事动物诊疗服务连续5年以上,或者经培训合格的,可以在备案后直接从事乡村兽医工作。
三是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方面,取消了“兴建可能导致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海岸工程建设审批”事项,相关工程可在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开展;取消“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农业野生植物审批”事项的省级初审,将审批权限由农业农村部下放到了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人在所在省区即可办理许可事项,也就是不再需要到农业农村部办理了。
为确保取消下放许可事项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农业农村部将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及时修改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地方相关农业审批人员开展综合培训、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加强对地方的技术指导、支持,推动取消下放事项落实落地;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围绕取消下放的许可事项逐项提出监管措施、公布监管细则,将日常监管、专项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监测评估,加强信用监管,同时要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和打击力度,引导相关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合法经营、规范发展。
同时,农业农村部还将不断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持续改进和优化审批流程、审批环节,上线网上备案平台,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便利企业办事。
我先介绍这些情况。谢谢大家。
2020-09-29 15:17:24
寿小丽:
下面请宗长青先生作介绍。
2020-09-29 15:18:52
宗长青:
谢谢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我国始终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进一步强调,要围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实行更高水平开放,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强大动力。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指出“营商环境竞争力就是国际竞争力”,要打造更优开放环境,使中国开放的决心让外商放心、开放的政策让外商受惠。
这次国务院压减和下放行政许可的一大亮点,就是服务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下面,我介绍一下本次取消和下放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中涉及扩大对外开放的相关内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林业和草原局、民航局、外汇局等部门对其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围绕扩大对外开放提出了拟取消或下放的10项行政许可事项建议,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具体来说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简化市场准入程序。取消了“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核发”和“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减少外商投资电信业务和民用航空项目的审批环节;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机外汇登记证核发”,不再通过事前审批方式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汇兑行为进行管理。这三项举措将为外资进入我国电信、民航、金融市场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