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4)
时间:2020-08-04 18:3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针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保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取得实效。对3年内发生过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地市及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的,挂牌督办,逐一销账。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将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上升为工作制度或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校园食品安全涉及群体特殊、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容忍度低,舆情燃点低、发酵快、影响大。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底线意识,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定期研究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统筹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层层明确、逐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力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三)争取政策支持
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支持,推动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出台制度措施,并在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四)加强部门配合
各部门要健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校园食品安全制度和长效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强化部门间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及时报送信息
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中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8月10日前,各市市场监管、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上报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部署情况、具体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每年7月15日、12月15日前,各部门要报送半年或全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2022年12月25日前,报送3年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给对口部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市场监管局 刘 颖,020—38835527;
省教育厅 贺丰霞,020—37627115;
省公安厅 李水强,020—83922044;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王成辉,020—83192413;
省卫生健康委 肖焕生,020—83813806。
附件: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项 目 数量 基本情况 辖区内持证学校食堂量(家) 实施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的单位数(家) 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 实施“明厨亮灶”数(家) 其中:视频式展示(家) 互联网式展示(家) 辖区内持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数(家) 供应的学校数(个) 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 通过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数(家) 实施“明厨亮灶”数(家) 为学校学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数(家) 督促整改 情况 学校食堂整改问题数量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供餐单位整改问题数量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食品分餐配送过程不合规(家)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 情况 监督检查数(户次)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行政处罚立案数(起) 罚没金额(万元) 吊销许可证(家) 取缔无证经营(家)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起) 刑事立案数(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