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
时间:2020-08-04 18:3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了《广东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3日
广东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
(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进一步提升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保障广大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决定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简称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基本原则,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严防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严厉查处校内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二)严格落实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三)严厉查处采购、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
(四)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五)严厉查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
(六)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
(七)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
(八)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
(九)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三、主要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供餐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并落实从原料进货查验至食品分餐、通过HACCP或IS022000体系认证配送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省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并向供餐学校展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险制度。
1.科学防控安全风险。结合实际,全面分析从原料采购至食品分餐、配送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强、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要求,督促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全省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于2020年底前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2.严格查验进货原料。制定严格的食品原料供货要求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倡导建立食品原料供应基地、与大型食品生产或销售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确定责任心强具备必要的食品品质辨别能力的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严格执行查验要求。加强对食品原料供应商的监督,及时撤换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供应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3.规范加工制作行为。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从原料贮存至食品分餐、配送每一道环节的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严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