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7-30 17:3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各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24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补短板工程的安排部署,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20〕2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精神,结合山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紧紧围绕保供给、减损耗、降成本、强产业、惠民生,聚焦“特”“优”农产品发展战略,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地区为重点,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解决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初一公里”。依托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损耗和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产业振兴。
二、思路目标
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围绕水果、蔬菜产业选
择部分重点县(市、区),从2020年到2025年每年支持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实现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能力明显提升,商品化处理能力普遍提升,信息化、品牌化水平全面提升,产销对接更加顺畅,“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建立覆盖广泛、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流通顺畅、服务农户的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体系。
三、实施区域
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围绕水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开展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2020年重点在运城市,吉县苹果、隰县玉露香梨、临猗苹果、云州区黄花菜、忻州杂粮等5个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大宁县等16重点倾斜贫困县,娄烦县等17个国家扶贫重点县共70个县开展。(具体名单附后)。
四、实施主体
依托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实施,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可放宽到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优先支持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的在乡(镇)、村具有交易场所并集中开展鲜活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田头市场。鼓励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联合建设,避免设施闲置浪费;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的农村经济(股份)合作(联合)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建设与运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经纪人等参与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的冷链设施后期运营。联合建设主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申报。
五、建设内容
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设施类型和建设规模,可以选择一种类型,也可以多种类型组合建设;可选择新建,也可选择升级改造和扩建。从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出发,鼓励引导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向田头市场、产地仓、电商园区聚集。
(一)新建(扩建)设施
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新建(扩建)设施,包括以下三类:
1.节能型通风贮藏库。包括贮藏窖和通风贮藏库两类。在马铃薯、甘薯、大白菜、胡萝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新建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节能型机械冷库。包括节能型机械冷藏库(高温库)和节能型机械预冷库。在果蔬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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