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农田建设示范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0-07-01 16:18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湖北省绿色农田建设示范指导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工作。
附件:湖北省绿色农田建设示范指导意见(试行)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附件
湖北省绿色农田建设示范指导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文件精神,拟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工作。现结合相关要求与省情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统筹布局,把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思想,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引,按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以提升农业绿色发展和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功能提升、耕地质量保护、生态涵养修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绿色生态转型。通过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示范,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绿色生态田园系统,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绿色供给、休闲体验、生态服务等多功能目标,助力我省农业农村经济疫后重振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区域集成。绿色农田建设要与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相统筹,其年度任务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以边界清晰的农业生产区域为整体单元,以农田建设为主,统筹区域内重要农产品生产园区,编制突出区域集成特色的“绿色农田建设方案”。
2.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将“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生态学原理融入农田建设中,结合丘陵山地、平原水网、山区库区等不同生态类型区特点,根据试点区域资源环境特点、产业现状、环境问题、民俗民风、经济水平、农民期盼和实际需求,菜单式集成农田生态工程和绿色产业模式,打造原理一致、特色各异的绿色生态田园典范。
3.坚持科技支撑、务求实效。充分发挥湖北科教优势,实行绿色农田建设产学研结合与技术支撑机制,加强调研指导,以区域问题与需求为导向,引进适宜工程、技术与工作措施,务求实效。
4.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坚持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彰显“生态好、农田美、产品优、农民富”的绿色田园样板,带动整体提升,合理安排建设任务和时序,防止一哄而上,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5.坚持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加大地方配套投入,扩大投融资渠道,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协同相关项目,切实提升整体示范效果。
6.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建立政府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组织和受益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探索构建绿色农田生态补偿制度,引导休闲农业与生态旅游,延长产业链,培育新业态,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社会多方参与的绿色农田建设合力。
(三)目标定位
建设规模:有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市(州)(神农架林区除外),每个市(州)在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县中选取1-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开展绿色农田建设试点。平原地区每个示范区核心示范面积3000亩,丘陵山区核心示范面积1000亩,辐射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0亩,要求相对集中连片、便于集约化农事操作。2020年,全省力争建设30处绿色农田创新建设示范区,核心示范面积达到6万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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