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意见的公告(3)
时间:2020-06-12 18:0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各级盐业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食盐安全、科学补碘、健康消费、科普知识等宣传力度,每年开展1-2次全区性较大规模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受众量和靶向性。对于水源性高碘地区人群,要采取措施,重点做好政策宣讲、高碘危害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等工作。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盐专营、用盐安全监督,确保食盐消费安全和社会稳定。盟市、旗县(市区)盐业主管部门要持续贯彻“谁执法、谁宣传”和“边执法、边宣传”理念,继续加强盐业政策法律法规等宣传,增强市场主体知法守法行动自觉,营造健康安全、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附件:1.跨区经营食盐企业季度销售情况表
2.2019年水源性高碘地区水碘含量调查结果表
附件1 季度跨区经营食盐企业季度销售情况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