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30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5)
时间:2020-06-01 17:4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临汾市尧都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2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临汾万佳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解放东路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香蕉5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十九、临汾万家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体育街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临汾万家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体育街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贺文清蔬菜店、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7日的韭菜,经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市尧都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2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临汾万家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体育街店于2019年12月1日起属于停业状态,此后转让山西中翔仓储超市有限公司。
二十、曲沃县双喜超市三部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曲沃县双喜超市三部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钟明国(供货商)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1日的韭菜,经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曲沃县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1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曲沃县双喜超市三部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韭菜8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原因不在该环节,曲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责通报曲沃县农业农村局,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二十一、隰县都客润超市康寓店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隰县都客润超市康寓店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1日的香蕉,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隰县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3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隰县都客润超市康寓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香蕉20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二十二、永和县客多超市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永和县客多超市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2日的香蕉,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永和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2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永和县客多超市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香蕉6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二十三、永和县客多超市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永和县客多超市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2日的韭菜,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永和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5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永和县客多超市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韭菜25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二十四、侯马经济开发区家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