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5-19 18:3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为推广先进适用的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20〕8号)要求,我厅决定从2020年起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制定“五大行动”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把开展好“五大行动”,作为当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水产品稳产保供的重要任务之一,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渔业渔政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把“五大行动”相关工作抓紧、抓实、抓出典型、抓出成效。通过广泛开展“五大行动”,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稳步推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持续促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逐步示范推广膨化颗粒饲料,因地制宜试验推广水产新品种,示范推广一批符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发展要求的技术模式,建立各类示范推广主体,采取良种、良法、良药、良料、良管的“五良”措施,实现产品安全、产业安全和环境安全工作目标,助力好水、好鱼、好牌、好价、好效的“五好渔业”发展,让优质安全的“龙江鱼”游上全国更多消费者餐桌。
二、明确职责,构建联动机制
省厅成立“五大行动”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各项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小组办公室优选专家,成立专家组,强化技术保障。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抓好“五大行动”各项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示范基地遴选、推荐和示范推广工作。加强联动协作,构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把方向、出政策,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省级淡水鱼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体系、水产科研、教学等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各类经营主体主动参与,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保障,做好宣传总结
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强化与政府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对“五大行动”等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要充分发挥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相关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等协同配合的技术优势,强化技术支撑。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五大行动”,树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典型,总结出好经验、好亮点、好做法,提高水产养殖从业者的健康养殖意识和消费者认知度、参与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市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督导,及时汇总辖区各县(市、区)“五大行动”相关情况,做好工作总结。分别于5月30日、7月5日、11月5日前,将辖区“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报省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1.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 联系人:饶仁钢;电话:0451-84614534;邮箱:rgrao@163.com
2.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人:张澜澜;电话:13313612616;邮箱:422741770@163.com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13日
黑龙江省2020年水产生态健康养殖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通过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建立“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推广基地”11个,推广技术模式4个,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样板,辐射带动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广泛应用,促进全省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二、重点任务
重点示范推广4种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一)示范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技术模式。依托黑龙江省水产引育种中心、宁安市钻心湖渔场示范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草鱼、虹鳟技术模式。经过循环水工程主体改良,在池塘内通过功能区构建、多营养级营造、智能机械配置等措施进行水质调控、底质调控和精准管控,实现高效集约化养殖;在养殖区利用排水渠、闲置塘、水田等构建生态净化渠、沉淀池、生态塘、复合人工湿地和渔农综合种养系统等对养殖尾水进行生态净化处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