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3)
时间:2020-04-21 11: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1. 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组织和指导符合条件、成长性好、辐射范围大、服务能力强的主体开展申报。项目申报必须实事求是,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不得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确有正当理由调整,应按原程序备案审核无异后方可调整。
2. 项目批复后,申报主体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保证建设质量。
3. 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按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并向市农业农村委和市财政局报备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市农业农村委将适时组织第三方服务组织进行核查,对核查不合格的项目,将按有关规定扣减市级补助资金直至追回全部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分配相关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4.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委信息化处:万俊新,联系电话:89133213,计财处:刘弘博,联系电话:89133274;市财政局农业处:瞿波,联系电话:67575326。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6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