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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0-04-21     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浏览:260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财政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中办发〔2019〕31号)和《重庆市智慧农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渝府办发〔2019〕111号)等相关文件部署要求,决定实施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为规范项目实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申报要求:

 

  一、建设思路及目标

 

  围绕粮猪菜保供产业和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填平补齐智慧农业信息采集系统、分析决策系统、控制作业系统。强化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智能化数据汇集、分析、应用和服务,强化农产品安全溯源、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销售能力提振,强化农业大数据资源建设、运用和管理,强化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建设成果应用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探索建立可看、可用、可复制的智慧农业发展模式。

 

  通过项目实施,建成一批智慧农业生产试验示范基地,提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15%以上,单位面积土地农业产出效益增加10%以上,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建立智慧农业集成应用模式和公共服务体系,规范感知识别、传输存储、分析处理、智能控制、信息服务等农业数据标准,实现大田作物、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渔业养殖等重点领域单品种全程或关键环节的信息技术集成应用,提升农业数据信息支撑宏观管理、引导市场、指导生产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电商资源汇聚和优质农产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电商快速发展。推动“互联网+”智慧农业发展,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建设内容

 

  坚持研究开发、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相结合,围绕制约农业产业发展瓶颈问题,实施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和服务在线化四大行动,大力推广智慧农业新技术新装备,积极探索山地特色智慧农业应用模式,促进农业生产转型升级。

 

  (一)生产智能化试验示范。一是开展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智能水平提升示范。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智能农业生产监测与管理体系,推动农业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大田作物、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渔业养殖等生产关键环节的应用示范,促进智慧农业技术在农业生产管理、加工流通、市场销售、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的融合应用。二是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智能化示范。整合智慧农业产学研资源,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智慧园区管理中心、智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数据汇聚中心,形成较为完善的产学研成果转化体系、智能园区管理平台、数据自动采集传输汇聚系统、可复制的智慧农业生产模式和智慧农业生产示范基地,提升农业产业数字化应用水平。三是开展“5G+农业智能化生产”示范。在农业生产基础较好区域建设5G基站,推广5G技术和网络在智慧园艺、智慧果园、智慧畜禽、水产养殖场中的应用;通过对无人机、拖拉机等农业机械配套加载相关信息化设备,运用北斗导航系统功能,开展遥感探测、智能农机高精度自动作业和精准导航试验示范,深入推进5G技术在农业领域的融合应用。

 

  (二)经营网络化资源汇聚。一是开展农产品网销能力提振行动。拓宽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多视角、多维度融合电商平台,不断强化本土农产品生产主体与各类电商平台对接能力。二是开展网销农产品质量溯源示范。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打造集网销农产品生长、生产、服务、物流、零售于一体的可视化溯源数据,并基于移动终端输出与消费者进行实时互动,增强网销农产品安全可信性,不断提高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

 

  (三)管理数据化集成应用。一是开展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单品种大数据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单品种数据监测采集体系,实现域内特色农产品单品种质量安全可追溯、全产业链环节可实时监测预警,有效促进政府监管服务方式创新,更好服务生产经营主体与农户,推动区域特色农产品单品种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品牌建设,为区域农村经济发展、产业精准扶贫、新型生产经营体系构建增添活力。二是开展农业大数据汇集应用。收集汇聚涉农数据、社会数据、互联网数据等数据资源,利用大数据分析和融合功能,建立市级智慧农业生产管理监测体系,提高智慧农业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为智慧城市建设和政府决策提供辅助依据。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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