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市(3)
时间:2020-03-20 18:38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六)积极创新监管方式。牵头自贸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履行自贸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组牵头职责,建立议事协调、信息通报、现场观摩和督察评议等制度,召开推进小组会议,激发成员单位改革热情,收集成员单位推进情况,做到职责清晰、协同有力。涉及自贸片区相关区局和业务处室,要将自贸区作为监管改革的试验田,按照清单化、制度化、项目化要求,努力在探索主体自律、业界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四位一体”综合监管体系等方面有创新突破。要找准当地监管工作的难点、痛点,开展学习观摩,借鉴先进经验,推动专家学者、社会各界参与研究实践,先行先试,按照成熟一批、复制推广一批的原则,力争形成在全国有影响的典型案例。推动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强力促进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结合“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改革方式,建立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和责任清单,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确保审批监管权责明确、统一。落实“双随机”跨部门监管、信用监管等具体工作,促进形成“六个双”监管机制。构建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监管相互衔接的监管制度,打通准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监管环节,完善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监管机制,实现监管流程再造,强化协同监管、综合监管。推广市场主体风险分类监管模式。优化完善、大力推广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系统。通过整合市场监管信息资源,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形成主体基本信息、登记许可风险信息、经营风险信息、违法违规风险信息、信用风险信息、关联风险信息和涉企管理人员涉企行为风险信息等指标,在研判预测风险、评定风险等级的基础上,与双随机抽查、非现场监管、执法办案等监管措施相结合,对不同风险类别的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资源配置水平和高效利用。拓展社会共治监管内涵。指导建立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推动市场主体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诚信经营、登记事项、承诺责任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力促重点行业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建立与行业协会商会的对接机制,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鼓励其参与政府部门行业信用建设、信用监管等工作,提高社会共治水平。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实施企业内部“吹哨人”“举报人”制度,探索与会计、法律、资产评估、公证、仲裁、税务等专业机构的联动,发挥监督作用,为政府监管提供专业性参考意见。
三、强化工作要求,确保企业监管责任落实
(一)组织领导到位。各局要高度重视,将加强企业监管作为尽责履职和助推“放管服”改革的有力举措。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整合作用,主动作为、协同配合,当好主角与配角,形成市局、区县局、基层所三级联动,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牵头抓总、相关科室密切协作、基层所认真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大人财物等监管资源的保障,确保经费和装备的投入,推动工作顺利完成。
(二)工作任务落地。各局要建立企业监管工作任务清单、时序清单、责任清单,做到心中有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监管工作研判制度,抓住重点监管领域和重点突破方向,合理分配监管力量,开展分类管理和工作创新,做到防控风险、效果突出。要在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上下功夫,在推行智能化监管方式上有创新,进一步为监管工作服务,为监管工作提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