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市
时间:2020-03-20 18:38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各区县局,市局各处室: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企业监管,积极应对深化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打造宽严有序的营商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企业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转变思想观念,准确把握企业监管工作总体要求目标
企业监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总局、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局113661工作思路,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开、放管结合、分级分类、科学高效的监管原则,以实现监管理念转变、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机制完善为着力点,努力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努力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企业监管工作要力争走在全国前列。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切实将以往重审批轻监管、以批代管,重执法轻指导、无限监管的思维转变到放管并重,教育引导与信用监管、执法办案结合,风险监测预判与分类精准监管融合的理念上来,力促将适应新发展理念的监管思维运用于实践。要积极推动监管方式创新。深化监管改革,加强统筹规划,实施分类指导,把传统的以人管人,全面巡、现场盯、随意查、重点罚的监管方式转变到“双随机”抽查、重点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智慧监管以及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等方式上来,力促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有明显提升。要健全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和流程再造,推动部门协同响应,加大主体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的引导力度,把以往职能部门各自为阵、单打独斗,市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行业自治偏弱、社会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的状况转变到开门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落实市场主体自律责任、社会共同治理的监管机制上来,力促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二、完善工作举措,切实增强企业监管效能
(一)强化年报公示工作。履行年报公示监管职能。认真学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确理解“公示即监管”理念,明确监管部门应履行年报引导、指导、服务和抽查职责。按照“应报尽报,数质并举”基本原则,落实宣传发动、培训拉动、整合联动、考核促动、研判推动和防止弄虚作假、搭车收费、手续不全、最后冲关、干部思想不稳的工作要求,全力完成好具有基础性作用的年报公示工作。落实年报公示主体责任。加大与注册登记环节的衔接和联动,实施市场主体准入环节年报专项提示制度;依托失联主体挖掘平台,全面查找“隐形”主体,尽力扩大年报覆盖面,并予以引导;注重普遍性与精准化结合,深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式宣传,持续创新针对性强的宣传形式,增强年报宣传效应;建立学习教育、提示约谈、自我承诺等制度,完善因未年报原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移出环节的负责人学法、约谈机制,充分发挥教育与惩戒作用,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内部外部资源整合。争取当地政府的关注和支持,协调行政部门和行业部门,加大社会组织,市场、园区、楼宇经济等产业聚集区管理机构参与度,积极扩展“多报合一”事项,形成市场主体自主申报、政府机构全程指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改进优化内部年报公示工作推进管理,企业监管部门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加快行业监管、业务监管与年报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围绕疫苗、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建立行业主管与年报公示联合推动责任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的工作局面。解决年报基数偏高现状。按照《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做好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吊销营业执照工作的指导意见》,摸清底数,分类处置,加快推进企业吊销、个体强制注销工作,进一步释放市场资源,实现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工作由阶段性向常态化的转变。严格工作纪律要求,落实年报监测研判、外聘指导人员、年报考核通报、未年报清单销号等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和跟踪督查,防止代报手续不全、违规擅自修改年报数据、虚假年报、搭车收费等现象出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