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安青岛”建设的意见(3)
时间:2020-02-17 18:58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12.开展乳制品和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推动乳制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HACCP体系认证或ISO22000认证,自查报告率达到100%;推进奶业振兴计划,支持企业建设自有奶源基地;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市场秩序,推进奶站和运输车标准化建设与管理;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严格规范标识标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青岛海关配合)。
13.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实施乡村社区连锁便利店发展计划,将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完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作为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全面审查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假劣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督促规范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持续符合备案许可条件,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区(市)政府要明确农村集市(农贸市场)管理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并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食品摊点备案职责〔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区(市)配合〕。
14.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持续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开展清洁厨房行动,扩大明厨亮灶覆盖范围;开展食品安全“净网”行动,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责任,入网业户必须有实体门店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对超范围经营的进行严肃整治;实施餐饮门店“厕所革命”,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配合)。
15.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深化企业质量体系自查,规范产品标签及说明;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开展以帮助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加强违法广告监测、虚假宣传整治和消费维权服务,严厉打击保健食品传销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配合)。
16.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格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加强风险预警分析,落实“进口前”审核、“进口时”查验、“进口后”监管;加强对进口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强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青岛海关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配合)。
17.开展示范创建行动。巩固提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成果,全域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区(市)创建(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食安委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各区(市)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进度安排,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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