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职业打假人”活跃 曾月入过万曾被人打(3)
时间:2019-12-20 09:3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对于那些知假买假索赔后,坚持举报,并且监督行政机关彻底查处不法商家的打假者,应该依法大力支持,并且设奖金予以激励,因为他们不仅仅维护了个人利益,也维护了其他消费者的利益,又协同行政部门维护了市场秩序;对于仅仅止于知假买假依法索赔的打假人,也应依法予以支持;而对于那些通过知假买假敲诈勒索,有的以‘打假’之名行‘造假’之实,如用化学试剂将商品的生产日期擦去,或将商品藏到货架深处,等到商品过期时再拿出来索赔,甚至和不法分子共同欺诈消费者的‘假打’”,要依法坚决打击。“颜三忠说,区别合法与违法职业打假的界限,不在于出于什么目的,而应当是看打假者采取的手段是否合法,只要手段合法就应当获得法律支持。
【点评】
保护消费者权益才是政策的主流基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原中消协副会长刘俊海认为,目前社会及某些媒体称”职业打假“将不再获支持或者说”职业打假人“的日子到头了等,都是对政策的误解,办法的出台目的是为了优化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才是主流基调。
”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并不是指职业打假人的投诉,而是说,不能‘为了卖而买’,比如小商店买了一批矿泉水,不能投诉举报,而是可以采取其他途径,比如合同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刘俊海举例说。
”监管部门也不要误解政策而少管事,而应该是勇于担当,打击失信商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社会上没有伪劣商品了,举报就会没了,有投诉就证明还有问题。“刘俊海教授表示,希望监管部门按照”放管服“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机融合起来,打造有温度的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