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3)
时间:2019-11-22 11:14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三)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汇总全区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情况和结果,形成工作总结,于2021年6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包括电子版)。总结内容包括跟踪评价工作主要做法、发现的问题、取得的成效、工作建议,其中对标准制(修)订的具体意见和建议(针对跟踪评价的每个标准分别列出),同时报送评价工作情况汇总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方案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将标准跟踪评价与保障公众健康、服务食品产业发展、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相结合,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分工,专人负责,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纳入当地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内容,同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条的有关要求,将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食品安全财政预算申请,需要配备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设区市卫生部门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本底情况,共同组织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人员培训、座谈会和标准宣贯等活动,协同做好有关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三)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工作质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负责跟踪评价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及时研究和解答各地在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张逸敏 卢章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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