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甘
时间:2019-09-03 16:37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2019年甘肃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9年8月30日
2019年甘肃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全省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
1.落实党政责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制定深化食品安全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省食安委办牵头,各市州党委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工作机制。修订《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省食安委组织结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省食安委办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对各级政府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省食安委办牵头,省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市州党委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明确属地监管权限,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政府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责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食品安全领域不作为、纵容包庇、失职渎职行为(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检察院、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党委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4.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继续做好地方标准清理工作,重点解决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交叉、重复或矛盾等问题。研究制定《甘肃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积极开展食药物质基础研究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和储备局配合)。加快完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加大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推广。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运输车、暂养池、屠宰场等环节监测抽检力度(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任务,积极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加强评价性抽检分析和结果应用。研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完善风险交流制度,定期召开风险会商会议(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粮食和储备局、兰州海关配合)。加强食用林产品种植等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用林产品及产地环境风险监测(省林草局负责)。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各级政府将学校食品安全和农村集体聚餐责任险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发挥保险他律和风险分担作用(省食安委办牵头,甘肃银保监局、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耕地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加强饮用水源地管理和流域水污染防治(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和节肥节药,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格农药兽药准入管理,督促落实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重点整治蛋禽违规用药、牛羊肉“瘦肉精”、生猪屠宰注药注水、水产养殖非法添加、农药隐形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深入推进畜禽屠宰企业资格清理,关停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屠宰企业(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业品牌提升行动,稳步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三品一标”农产品年增长率达到8%以上(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推动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强化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编辑:admin) |